【招标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絮凝剂(PM)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絮凝剂(PM)采购项目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絮凝剂(PM)采购项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絮凝剂(PM)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絮凝剂(PM)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2.2分批交货,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交货。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买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商务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管辖的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江津区内)。
2.5供货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供货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有药剂的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为本项目所供药剂生产企业,则无需提供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非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仍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提供1个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任意一张金额发票复印件,且业绩至少需包含本项目内的一种或以上药剂,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厂家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委托合同》、第三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和第三方运输单位鲜公章)。
3.6投标人所供药剂需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里的所有内容,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8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7月至9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0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询价人支付1000元/份文件费(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于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絮凝剂(PM)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序号 | 药剂种类 | 规格参数 | 暂定采购数量(吨) |
1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 符合《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实验方法》(GB/T31246-2014)中表1的指标要求。 | 55 |
2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 符合GB/T17514-2017《水处理剂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中表1一等品的指标要求。 | 25 |
2.2分批交货,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交货。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买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商务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管辖的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江津区内)。
2.5供货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供货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有药剂的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为本项目所供药剂生产企业,则无需提供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非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仍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提供1个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任意一张金额发票复印件,且业绩至少需包含本项目内的一种或以上药剂,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厂家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委托合同》、第三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和第三方运输单位鲜公章)。
3.6投标人所供药剂需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里的所有内容,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8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7月至9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0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询价人支付1000元/份文件费(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于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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