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年第30号)-开发试验中心综合布线项目(第二次)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10-22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年第30号)-开发试验中心综合布线项目(第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开发试验中心综合布线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货物名称、数量:开发试验中心综合布线1项(详见技术参数)
2、招标范围:开发试验中心的网络基础建设及网络设备安装,实行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货物达到招标人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
4、交货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试验中心
5、质保期:招标货物终验收合格并签定终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如有单独规定的按约定执行)。
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62.6万元(含税)。
7、支付方式: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5%;
第二次支付:主要设备全部到场验收后,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三次支付:终验收合格后,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四次支付(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评价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
每次支付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自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系统集成(或含义相同)的内容(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2、资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经审计后的2023年财务报表。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的综合布线项目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查询打印企业信用状况,网站查询流程: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②被重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③被招标人列入诚信黑名单。
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有控股关系;③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④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2024年10月25日17:00时前均可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办理手续后,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缴款(现金或转账方式均可),凭缴款凭据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0:0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6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现投标文件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等情形,投标文件一律拒收;2)投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2500元(大写:叁万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11月4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庆铃汽车
联 系 人:丁先生 夏先生
    手 机 号:13896272524 13657674072
电    话:***
七、投诉方式
纪委、监察专员办  023-65093859或 023-65262233-5492
以下事项需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其中报价部分应与电子版U盘一起单独装入密封袋,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则将视作密封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同时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加盖鲜章,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企业证明时,若提供发票,税率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否则将无法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2023年财务报表,有其中之一即可。若投标人选择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除了资信良好证明本身,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废标;若投标人选择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则在提供三表的同时,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若无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的时间,项目名称与金额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若上述关键信息被抹去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提供的信誉证明应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结果并截图,同时加盖鲜章,若截图显示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7、投标人在对商务、技术条款进行响应时:1)在“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栏中不能随意修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在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响应/偏离情况”栏中填写“响应”或“正偏离”,在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响应/偏离情况”栏中填“负偏离”,否则因弄虚作假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在响应技术条款时,应注意少数带※技术条款需提供样表、图纸、承诺书等材料,如果不按要求提供对应材料,将作废标处理;
9、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指投标单位公章,注意不要误盖为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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