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型四轴载货车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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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型四轴载货车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型四轴载货车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重安招字(2024)10(2)号)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型四轴载货车采购(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4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招标人为保障生产,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重 型四轴载货汽车。2.2招标范围:2.2.1根据公司生产需求,计划采购一批重型 四轴载货汽车,预计采购量约15台(其中标包1预计数量约8台、标包2预计数量 约7台)2.2.2本项目预估金额634万元(含13%可抵扣增值税)共分2个标包: 标包1:重型四轴载货汽车采购(合同预估金额368万元,含13%可抵扣增值税) ; 标包2:重型四轴载货汽车采购(合同预估金额266万元,含13%可抵扣增值税 );风险提示:各标包本次招标仅为工作量预估,结算时以实际数量据实计算 招标人不保证预估数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 确定的风险。2.3招标项目名称:重型四轴载货车采购(二次招标)。-2.4交 货地点::重庆九龙坡区中梁山。-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六2.6质保期:车辆上牌之日起12 O 个月。六2.7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2.8付款条件:车辆上牌且办 理完车辆营运证后,银行转帐支付30%,三个月内再支付30%,半年内再支付37% 余下3%为质量保证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1:重型四轴载货汽车采购(合同预估金额368万元,含13%可抵扣增 值税); (002)标包2:重型四轴载货汽车采购(合同预估金额266万元,含13%可抵扣增 值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1:重型四轴载货汽车采购(合同预估金额368万元,含13%可抵扣增值 税))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 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 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 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 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和制造商相关资质证 明文件。) 女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 行为良好,未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资产被接管或 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须 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报告或报表显示无资不抵债。成立不足1年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未提供或经测算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女4.车辆要求: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产品公告上许可的定型产品,具有国家相 关部门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公告、车辆公告等。 女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 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 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 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 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截止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 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 的。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7)( 8)项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女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002标包2:重型四轴载货汽车采购(合同预估金额266万元,含13%可抵扣增值 税))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女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 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 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 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 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和制造商相关资质证 明文件。) 六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 行为良好,未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资产被接管或 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须 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财务报告或报表显示无资不抵债。成立不足1年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未提供或经测算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女4.车辆要求: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产品公告上许可的定型产品,具有国家相 关部门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公告、车辆公告等。 女5.信誉要求 (1)投标入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o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 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 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 未被国家、招 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 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入终止合同的情况。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截止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 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 的。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7)( 8)项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女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体购买方式及所需报名资料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全季酒店(重庆解放碑中心店)(轨道 交通2号线临江门站3号出口)负一楼会议室一号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全季酒店(重庆解放碑中心店)(轨道 交通2号线临江门站3号出口)负一楼会议室一号厅 七、其他 女7.1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技 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六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7.2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重安招字(2024)10(2)号的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的获取 7.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月18日至 2024年 10月22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 标文件。 7.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3.3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及缴费账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8-61105880 电子邮箱:cqdz02@cqdzjs.com.cn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开户银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 号:1701 0104 0003 840 银行联行号:3136 5300 0329 转款时请注明:重安招字(2024)10(2)号标书费 7.3.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 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cqdz02@cqdzjs.com.cn:①《领取(购买 )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公司营业执照》、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7.3.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 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⑤《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 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⑥《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 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①一- ⑦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10月 29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全季 酒店(重庆解放碑中心店)(轨道交通2号线临江门站3号出口)负一楼会议室 一号厅。方式为现场送达。 7.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7.4.4投标人应同时按 ¥5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的标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重 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给招标机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 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电汇: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 号:1701 0104 0003 840 银行联行号:3136 5300 032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8-61105880 电子邮箱:cqdz02@cqdzjs.com.cn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重安招字(2024)10(2)号 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按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7.4.5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投 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 料》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 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实际到 账为准,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29 日10:00 逾期未到账,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7.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O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16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angyang_cq@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41楼41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cqdz02@cqdzjs.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伏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重型四轴载货车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 号:重安招字(2024)10(2)号
序 号项目内容
1潜在投标人名称
2潜在投标人联 系方式姓名及职务 手机
3标信息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
地址
潜在投标人开固定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银行联行号 纳税人性质
4 招标文件信息一般纳税人 或 小规模纳税人(二选一) 一套共1本
5购买人签字
6购买时间
7拟投标包号
注:请下载表格并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打印,第5项购买人签字栏处使用黑色签字笔清 晰手签,本表需加盖公章且提供word版;标书购买发票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服 务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签署、补正、递交、修改与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相关的文件、信息及邮件等,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O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 (法人购买文件只提供此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应随本格式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附件3 投标意向书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我公司获悉招标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在贵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相关规定,我方认真研究了招标项目概况及其相关内容后: 口我公司确认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递交投标文件。 标包1 标包2 o我公司因 不参加本项目以下(标包号)的投标(请在包号后的“ ”上打勾)。 标包1 标包2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口是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口否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日 期: 注:1.请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 2.请将投标意向书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 13- 附件4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时间: 年 填报单位(盖章): 月 日 序 投标保证金金 付款单位名称 投标项目或标段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联行号 号 额 合 计 制表人: 审批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后的信息表扫描件在该项目开标前发至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14 2.投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还投标 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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