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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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
官网支撑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号:CQCBJQ2409-295
采 购 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需求
※三、团队人员要求
四、其他要求
五、现场踏勘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条款
※六、保密要求
※七、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售后服务
十、其他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四、采购终止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五、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签订合同
九、项目验收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二、服务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资格条件
五、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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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号:CQCBJQ2409-29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 43.01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http://jjxxw.cq.gov.cn/)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2日(9:00-17:00)。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号及包号。
3.收款账户:
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号:1144 6718 4234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6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http://jjxxw.cq.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023-8850594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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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况
2024年6月初,经商务部批准,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与天津世界智能大会合并为“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天津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轮流举办。2024年6月中旬,重庆市政府与天津市政府协商后,形成“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共同主办工作机制”,明确两地实行一套机制、两地运作、协调联动,分别搭建工作机构、工作平台,有序推进展会筹备。为此,为保障官网平台运行,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拟采购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云服务器租赁、云网安全租赁、等保测评、三网通短信、官网支撑、国产化适配等服务,以上内容服务期为10个月。
※二、项目需求
供应商须具备网络攻击风险防护能力、技术服务支撑能力、网络资源及安全服务能力。
在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组织成交供应商和原平台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工作交接(即智博会现有系统架构、官宣系统、会务组织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官网相关工作交接及平台培训服务等)。
本次支撑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云服务器租赁(含服务器、存储、信创操作系统、公网IP、网络带宽)、云网安全租赁(含日志审计服务(云主机)、数据库审计服务、漏洞扫描服务、VPN接入服务、云主机加固服务、云防火墙服务、云堡垒机)、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网短信服务、国产化适配、官网支撑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虚拟资源和虚拟安全组件
注:若因政策原因致使工作内容调整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国家标准文件,按照公安部三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标准,对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官网平台开展等级保护测评。通过人工访谈、基线核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多个方面的测评手段相结合。对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官网平台所涉及的资产,包括:物理机房环境、承载网络、网络安全、主机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数据信息、管理体系、相关人员等资产,与标准文件进行对标检查,及时发现系统安全漏洞和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
(三)三网通短信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与短信平台接口,根据权限按需对到场嘉宾、展商和观众提供短信验证和消息推送服务。本次项目租用运营商三网通短信服务,所提供的平台产品需实现三网短信(电信、移动、联通)的功能应用,发送条数不少于20000条。
(四)国产化适配
供应商需提供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适配国产数据库、适配国产中间件。并将旧的系统数据迁移到新的国产化平台中,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五)官网支撑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远程及现场技术支撑服务,提供日常运维包含但不限于对官网平台的平稳运行的底层基础进行日常维护,提供系统级的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性能测试、故障排查等服务。提供7x8小时的响应服务。如果通过电话或运程等方式解决不了的故障,技术支撑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重保支撑服务,在重保期间,对官网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确保官网平台正常运行。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
(六)其他工作
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构建由不少于11人(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和主要人员9名)的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团队人员组成清单,成交后,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和主要成员(9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拟派人员的职务、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有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保证24小时支持服务,提供所有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有效通讯号码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二)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相关环节所产生所有费用,应充分衡量和估计本项目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潜在导致价格变动风险因素,报价接受后视为就本项目所有所需服务及所需相应设备、人员、耗材等已经包含在该价格中,且不做任何调整,服务要求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总体需求理解、维护服务方案、软硬件保障措施、国产化适配方案、应急预案。
五、现场踏勘
潜在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需求等情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
联系人:***
电 话:***
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2:00,14:00-17:30)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具体时间最终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定或同意的重庆市主城区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验收标准:合同执行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供应商的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主办方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由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执行完毕之日准备好全套验收资料,因成交供应商递交不全或不及时对验收工作造成的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 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确定的跟审单位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绩效评价,确定项目最终实际结算费用。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撑维护费、服务器租赁费、云网安全组件租赁费、短信服务费、国产化适配费、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费、验收专家费、税费、人工费、交通费、保险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供应商的分项报价为含税价(即税费不单列),应包含“本篇 二、报价要求(一)”所列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明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且单项价格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分项限价为: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明细报价表”的“相关信息”一栏中详细列出明细报价组成情况。若明细内容较多的,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列表。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结算审计报告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由采购人付款。(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50%的正规发票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产权移交清单等)且项目验收完成,成交供应商按照结算审计报告提供剩余应付金额足额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三)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四)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则无需提交担保函,成交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支付比例按约定比例执行。
(五)若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的项目执行金额不足采购人已支付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审计单位最终审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多余金额退还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延期退还或未足额退还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若本项目无需支付预付款,则成交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金额的5%;
缴纳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3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情形:出现四次服务质量审核不达标的。
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违约条款
(一)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每延后1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延后时间累计达1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业,为保障服务质量,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审核,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筹备及会后跟踪服务期间每月一次审核,大会举办期间为每天审核。服务质量审核表格式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出现两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出现四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
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取消或延期或调整的,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除采购文件明确注明租赁部分以外的物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该部分物品进行收纳整理。
※九、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一)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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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20%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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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主管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000元的,按3500元记取。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1: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单
1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2:服务质量审核表
1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3: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乙方:
在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磋商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已向乙方披露或乙方将/已从甲方知悉保密信息。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就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范围
1.保密资料指在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以文字、图纸或任何其他形式透露给乙方,或者乙方以任何其他形式从甲方获取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资料。
2.任何包含保密资料的手册、说明、报告、图纸、信函、电传、电子邮件和其他资料或载体,均视为保密资料。
3.在甲方告知乙方时,已经是公开资料的,不是保密资料。
第二条 保密义务的内容
1.乙方应对任何保密资料保密并促使、监督其雇员对保密资料保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关于保密资料存在的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复制保密资料或以任何形式了解保密资料的内容提供便利。
3.除为合同的履行外,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三条 保密对象
保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其关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士。相关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所属集团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咨询者、代理人、顾问等。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乙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对所接触的甲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五条 其他
1.任何保密资料的版权,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归甲方所有。
2.当合同履行完毕或被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将保密资料归还给甲方。不能归还的,应在按照甲方的要求或者在甲方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将其销毁。
3.因履行合同的需要或根据本协议,保密资料需要为第三方所知时,乙方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确保第三方签署一份与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相等的保密承诺书。
4.如乙方未按上述条款所述义务保密从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索赔、支出、法庭或仲裁庭或任何其它监管机构作出的处罚。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乙方: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 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1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1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供应商的分项报价应包含“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二、报价要求(一)”所列的所有费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明细至少包括“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二、报价要求(二)分项限价表”,且单项价格不得超过分项限价。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明细报价表”的“相关信息”一栏中详细列出明细报价组成情况。若明细内容较多的,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列表。
1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1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1
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
官网支撑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号:CQCBJQ2409-295
采 购 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需求
※三、团队人员要求
四、其他要求
五、现场踏勘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条款
※六、保密要求
※七、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售后服务
十、其他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四、采购终止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五、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签订合同
九、项目验收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二、服务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资格条件
五、其他资料
1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号:CQCBJQ2409-29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 | 43.0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 43.01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http://jjxxw.cq.gov.cn/)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2日(9:00-17:00)。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号及包号。
3.收款账户:
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号:1144 6718 4234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6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http://jjxxw.cq.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023-8850594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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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况
2024年6月初,经商务部批准,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与天津世界智能大会合并为“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天津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轮流举办。2024年6月中旬,重庆市政府与天津市政府协商后,形成“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共同主办工作机制”,明确两地实行一套机制、两地运作、协调联动,分别搭建工作机构、工作平台,有序推进展会筹备。为此,为保障官网平台运行,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拟采购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云服务器租赁、云网安全租赁、等保测评、三网通短信、官网支撑、国产化适配等服务,以上内容服务期为10个月。
※二、项目需求
供应商须具备网络攻击风险防护能力、技术服务支撑能力、网络资源及安全服务能力。
在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组织成交供应商和原平台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工作交接(即智博会现有系统架构、官宣系统、会务组织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官网相关工作交接及平台培训服务等)。
本次支撑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云服务器租赁(含服务器、存储、信创操作系统、公网IP、网络带宽)、云网安全租赁(含日志审计服务(云主机)、数据库审计服务、漏洞扫描服务、VPN接入服务、云主机加固服务、云防火墙服务、云堡垒机)、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网短信服务、国产化适配、官网支撑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虚拟资源和虚拟安全组件
序号 | 清单子目 | 子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
1 | 服务器租赁 | 服务器 | 虚拟主机服务(4核8GB) | 10 | 月 | 6 | 台 |
2 | 8核8GB,非标资源,按均价计算 | 10 | 月 | 1 | 台 | ||
3 | 存储 | 普通云硬盘块存储服务(≤2TB),700GB | 10 | 月 | 1 | 台 | |
4 | 高效云硬盘块存储服务(≤2TB),1500GB | 10 | 月 | 1 | 台 | ||
5 | 信创操作系统 | 国产操作系统,提供主流国产操作系统授权、安装等技术支持服务。 | 10 | 月 | 7 | 台 | |
6 | 公网IP | 独立公网IP地址 | 10 | 月 | 1 | 台 | |
7 | 网络带宽 | 双链路10M带宽租赁费用,服务期限10个月。 | 10 | 月 | 1 | 台 | |
8 | 云网安全租赁 | 日志审计服务(云主机) | 独立部署在VPC环境下的基于云主机的日志服务器,提供对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资产的日志收集、关联分析、日志存储和综合展示,需支持租户侧自主管理日志审计平台,能够提供统一界面让租户进行自主查询及日志导出。 | 10 | 月 | 7 | 台 |
9 | 数据库审计服务 | 细粒度审计数据库操作的行为和操作内容,提供丰富的查询统计条件,多维度展示查询统计结果,按实例计算,需支持租户自主进行审计管理及报告生成导出功能。 | 10 | 月 | 1 | 台 | |
10 | 漏洞扫描服务 | 集Web漏洞扫描、操作系统漏洞扫描、数据库漏洞扫描、资产内容合规检测、配置基线扫描、弱密码检测五大核心功能,自动发现网站或服务器在网络中的安全风险,为云上业务提供多维度的安全检测服务,让安全弱点无所遁形,形成最终扫描结果清单(100节点),支持租户自主扫描和漏洞信息管理,并输出相关报告提供导出功能。 | 10 | 月 | 1 | 台 | |
11 | VPN接入服务 | 提供SSL VPN接入服务。 | 10 | 月 | 5 | 台 | |
12 | 云主机加固服务 | 云主机(虚拟机)防暴力破解、webshell检测、安全基线、虚拟化加固功能;提供强制访问控制、完整性检测、防格式化、双因子认证和组合式密码认证、自我保护、统一管理、灵活多样的策略模板,支持windows/Linux/Unix系统,租户可自主管理和操作VPC内云主机安全平台,能够展示租户资产安全态势并提供报告生成及导出功能。 | 10 | 月 | 7 | 台 | |
13 | 云防火墙服务 | 为租户内部不同安全域(东西向)、跨租户互访提供虚拟防火墙、IPS服务等功能,防护带宽≤100M。需支持租户自主配置安全策略。 | 10 | 月 | 1 | 台 | |
14 | 云堡垒机 | 集统一账户管理、角色授权、实时监控、运维安全管理。提供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功能,可以管理用户(比如员工、系统或应用程序)账号,并且可以控制这些用户对您名下资源的操作权限,需支持VPC内租户自主管理堡垒机、自定义账号、设备权限;支持以按用户及用户组方式配置双因子认证功能。 | 10 | 月 | 1 | 台 |
注:若因政策原因致使工作内容调整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国家标准文件,按照公安部三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标准,对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官网平台开展等级保护测评。通过人工访谈、基线核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多个方面的测评手段相结合。对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官网平台所涉及的资产,包括:物理机房环境、承载网络、网络安全、主机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数据信息、管理体系、相关人员等资产,与标准文件进行对标检查,及时发现系统安全漏洞和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
(三)三网通短信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与短信平台接口,根据权限按需对到场嘉宾、展商和观众提供短信验证和消息推送服务。本次项目租用运营商三网通短信服务,所提供的平台产品需实现三网短信(电信、移动、联通)的功能应用,发送条数不少于20000条。
(四)国产化适配
供应商需提供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适配国产数据库、适配国产中间件。并将旧的系统数据迁移到新的国产化平台中,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五)官网支撑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远程及现场技术支撑服务,提供日常运维包含但不限于对官网平台的平稳运行的底层基础进行日常维护,提供系统级的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性能测试、故障排查等服务。提供7x8小时的响应服务。如果通过电话或运程等方式解决不了的故障,技术支撑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重保支撑服务,在重保期间,对官网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确保官网平台正常运行。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
(六)其他工作
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构建由不少于11人(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和主要人员9名)的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团队人员组成清单,成交后,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和主要成员(9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拟派人员的职务、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有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须保证24小时支持服务,提供所有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有效通讯号码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二)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相关环节所产生所有费用,应充分衡量和估计本项目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潜在导致价格变动风险因素,报价接受后视为就本项目所有所需服务及所需相应设备、人员、耗材等已经包含在该价格中,且不做任何调整,服务要求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总体需求理解、维护服务方案、软硬件保障措施、国产化适配方案、应急预案。
五、现场踏勘
潜在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项目需求等情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
联系人:***
电 话:***
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2:00,14:00-17:30)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具体时间最终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定或同意的重庆市主城区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验收标准:合同执行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供应商的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主办方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由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执行完毕之日准备好全套验收资料,因成交供应商递交不全或不及时对验收工作造成的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 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确定的跟审单位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绩效评价,确定项目最终实际结算费用。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撑维护费、服务器租赁费、云网安全组件租赁费、短信服务费、国产化适配费、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费、验收专家费、税费、人工费、交通费、保险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供应商的分项报价为含税价(即税费不单列),应包含“本篇 二、报价要求(一)”所列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明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且单项价格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分项限价为:
序号 | 清单子目 | 子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分项限价(元) | |
1 | 服务器租赁 | 服务器 | 虚拟主机服务(4核8GB) | 10 | 月 | 6 | 台 | 352.64 | 21158.40 |
2 | 8核8GB,非标资源,按均价计算 | 10 | 月 | 1 | 台 | 470.40 | 4704.00 | ||
3 | 存储 | 普通云硬盘块存储服务(≤2TB),700GB | 10 | 月 | 1 | 台 | 189.00 | 1890.00 | |
4 | 高效云硬盘块存储服务(≤2TB)。1500GB | 10 | 月 | 1 | 台 | 750.00 | 7500.00 | ||
5 | 信创操作系统 | 国产操作系统,提供主流国产操作系统授权、安装等技术支持服务。 | 10 | 月 | 7 | 台 | 70.00 | 4900.00 | |
6 | 公网IP | 独立公网IP地址 | 10 | 月 | 1 | 台 | 80.00 | 800.00 | |
7 | 网络带宽 | 双链路10M带宽租赁费用,服务期限10个月。 | 10 | 月 | 1 | 台 | 240.00 | 2400.00 | |
8 | 云网安全租赁 | 日志审计服务(云主机) | 独立部署在VPC环境下的基于云主机的日志服务器,提供对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资产的日志收集、关联分析、日志存储和综合展示,需支持租户侧自主管理日志审计平台,能够提供统一界面让租户进行自主查询及日志导出。 | 10 | 月 | 7 | 台 | 41.00 | 2870.00 |
9 | 数据库审计服务 | 细粒度审计数据库操作的行为和操作内容,提供丰富的查询统计条件,多维度展示查询统计结果,按实例计算,需支持租户自主进行审计管理及报告生成导出功能。 | 10 | 月 | 1 | 台 | 768.00 | 7680.00 | |
10 | 漏洞扫描服务 | 集Web漏洞扫描、操作系统漏洞扫描、数据库漏洞扫描、资产内容合规检测、配置基线扫描、弱密码检测五大核心功能,自动发现网站或服务器在网络中的安全风险,为云上业务提供多维度的安全检测服务,让安全弱点无所遁形,形成最终扫描结果清单(100节点),支持租户自主扫描和漏洞信息管理,并输出相关报告提供导出功能。 | 10 | 月 | 1 | 台 | 194.00 | 1940.00 | |
11 | VPN接入服务 | 提供SSL VPN接入服务。 | 10 | 月 | 5 | 台 | 24.00 | 1200.00 | |
12 | 云主机加固服务 | 云主机(虚拟机)防暴力破解、webshell检测、安全基线、虚拟化加固功能;提供强制访问控制、完整性检测、防格式化、双因子认证和组合式密码认证、自我保护、统一管理、灵活多样的策略模板,支持windows/Linux/Unix系统,租户可自主管理和操作VPC内云主机安全平台,能够展示租户资产安全态势并提供报告生成及导出功能。 | 10 | 月 | 7 | 台 | 285.00 | 19950.00 | |
13 | 云防火墙服务 | 为租户内部不同安全域(东西向)、跨租户互访提供虚拟防火墙、IPS服务等功能,防护带宽≤100M。需支持租户自主配置安全策略。 | 10 | 月 | 1 | 台 | 158.00 | 1580.00 | |
14 | 云堡垒机 | 集统一账户管理、角色授权、实时监控、运维安全管理。提供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功能,可以管理用户(比如员工、系统或应用程序)账号,并且可以控制这些用户对您名下资源的操作权限,需支持VPC内租户自主管理堡垒机、自定义账号、设备权限;支持以按用户及用户组方式配置双因子认证功能。 | 10 | 月 | 1 | 台 | 37.00 | 370.00 | |
15 |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 | 1 | 1 | 79957.6 | 79957.6 | ||
16 | 三网通短信服务 | 短信包 | / | 20000 | 20000 | 0.04 | 800 | ||
17 | 国产化适配 | 1、适配国产操作系统:确保所有依赖库都支持国产操作系统,检查代码中是否有平台相关的调用,如路径分隔符、文件名等,并进行适配。2、适配国产数据库:引入对应国产数据库的JDBC驱动依赖,修改sql兼容国产化数据库。 3、适配国产中间件:替换pom中springboot自带的tomcat中间件,更改原先打包方式,将jar更换成war包以适应国产中间件。 4、数据迁移:将旧的系统数据迁移到新的国产化平台中,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 2 | 人 | 58 | 天 | 650.00 | 75400.00 | |
18 | 官网支撑服务 | 日常运维:对官网平台的平稳运行的底层基础进行日常维护,提供系统级的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性能测试、故障排查等服务。提供7×8小时的响应服务,如果通过电话或远程等方式解决不了的故障,技术支撑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 重保支撑:在重保期间,对官网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确保官网平台正常运行。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 1 | 人 | 300 | 天 | 650.00 | 195000.00 | |
合计 | ***.00 |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明细报价表”的“相关信息”一栏中详细列出明细报价组成情况。若明细内容较多的,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列表。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结算审计报告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由采购人付款。(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50%的正规发票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产权移交清单等)且项目验收完成,成交供应商按照结算审计报告提供剩余应付金额足额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三)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四)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则无需提交担保函,成交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支付比例按约定比例执行。
(五)若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的项目执行金额不足采购人已支付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审计单位最终审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多余金额退还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延期退还或未足额退还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若本项目无需支付预付款,则成交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金额的5%;
缴纳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3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情形:出现四次服务质量审核不达标的。
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违约条款
(一)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每延后1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延后时间累计达1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业,为保障服务质量,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审核,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筹备及会后跟踪服务期间每月一次审核,大会举办期间为每天审核。服务质量审核表格式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出现两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出现四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
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取消或延期或调整的,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除采购文件明确注明租赁部分以外的物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该部分物品进行收纳整理。
※九、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一)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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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30%) | 3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方案 (45%) | 8 | 总体需求理解(8分) 结合本项目 “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等采购需求及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情况,提出对本项目的总体需求理解。阐述内容包括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业务需求、现状分析、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及重点难点。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维护服务方案(10分) 结合本项目“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提出维护服务方案。阐述内容包括维护服务架构、维护服务模式、服务进度安排、人员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10 | 软硬件保障措施(10分) 结合本项目“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提出软硬件保障措施。阐述内容包括相关基础设施设备保障方案、网络及安全硬件设备保障方案、网络平台服务内容、设备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7 | 国产化适配方案(7分) 结合本项目“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平台开展国产化适配工作,制定详细适配方案。阐述内容包括适配国产操作系统、适配国产数据库、适配国产中间件、数据迁移、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10 | 应急预案(10分) 结合本项目“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提出维护服务应急预案。阐述内容包括重保值守计划、应急处置机构设置、信息安全事件等级和类型、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25%) | 服务保障能力(15分) | 1.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能力(5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证书: (1)省级(直辖市)及以上职称改革机构颁发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管理类或计算机类),得2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和能力(3分)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得2分。 (2)省级(直辖市)及以上职称改革机构颁发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电子信息或网信专业),得1分。 3.项目团队成员和能力(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需具备以下证书(7分): (1)省级(直辖市)及以上职称改革机构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中级及以上),得1分; (4)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风险管理专业级或专业高级),得1分; (5)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安全运维专业级或专业高级),得1分。 | 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团队成员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得分。 |
业绩 (10分) |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完成过信息化项目或软件服务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 | 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及验收文档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对小微型企业给予20%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1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主管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含)以下 | 1.5% | 1.5% | 1.0% |
100以上-500 | 1.1% | 0.8% | 0.7% |
500以上-1000 | 0.8% | 0.45% | 0.55%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000元的,按3500元记取。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类别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服务措施: | |||||||
二、验收标准、方法: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1: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单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单 | ||
处室名称: | ||
采购类别:货物□服务□工程□ | ||
项目名称: | ||
合同金额:验收金额: | ||
服务时间: | ||
服务地点: | ||
主要服务内容 | 执行情况 | |
(一)虚拟资源和虚拟安全组件 | ||
(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
(三)三网通短信服务 | ||
(四)国产化适配 | ||
(五)官网支撑服务 | ||
(六)其他工作 | ||
成交供应商名称(盖章) | 成交供应商签字:时间: | |
使用处室验收意见(盖章) | 验收人签字:时间: | |
其他参与处室验收意见(若有) | 验收人签字:时间: | |
备注 | ||
1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2:服务质量审核表
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官网支撑服务 服务质量审核表 | ||||
成交供应商 名称 | 审核日期 | 审核结果及说明 | 审核人签字 | 成交供应商代表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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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3: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乙方:
在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磋商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已向乙方披露或乙方将/已从甲方知悉保密信息。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就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范围
1.保密资料指在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以文字、图纸或任何其他形式透露给乙方,或者乙方以任何其他形式从甲方获取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资料。
2.任何包含保密资料的手册、说明、报告、图纸、信函、电传、电子邮件和其他资料或载体,均视为保密资料。
3.在甲方告知乙方时,已经是公开资料的,不是保密资料。
第二条 保密义务的内容
1.乙方应对任何保密资料保密并促使、监督其雇员对保密资料保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关于保密资料存在的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复制保密资料或以任何形式了解保密资料的内容提供便利。
3.除为合同的履行外,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三条 保密对象
保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其关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士。相关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所属集团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咨询者、代理人、顾问等。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乙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对所接触的甲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五条 其他
1.任何保密资料的版权,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归甲方所有。
2.当合同履行完毕或被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将保密资料归还给甲方。不能归还的,应在按照甲方的要求或者在甲方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将其销毁。
3.因履行合同的需要或根据本协议,保密资料需要为第三方所知时,乙方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确保第三方签署一份与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相等的保密承诺书。
4.如乙方未按上述条款所述义务保密从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索赔、支出、法庭或仲裁庭或任何其它监管机构作出的处罚。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乙方: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 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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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1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分项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总计 |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供应商的分项报价应包含“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二、报价要求(一)”所列的所有费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明细至少包括“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二、报价要求(二)分项限价表”,且单项价格不得超过分项限价。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明细报价表”的“相关信息”一栏中详细列出明细报价组成情况。若明细内容较多的,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列表。
1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1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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