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10-01

【招标公告】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2024年下半年管网日常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江东厂、李渡厂、白涛厂、南沱厂、清溪厂、灌溪沟泵站、石谷溪泵站、洪武溪泵站)所属构筑物、管网开展日常维修工作,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3.00万元,服务期内总费用不超过29.00万元。
2.2项目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李渡污水处理厂、白涛污水处理厂、南沱污水处理厂、清溪污水处理厂、灌溪沟泵站、石谷溪泵站、洪武溪泵站及权属管网。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限空间作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15万元及以上业绩(类似项目:如污水处理厂或管网清淤)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4接到比选人要求对管网及检查井的日常维修通知后40分内到场进行清淤及维修;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接到比选人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进行清淤及维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3.5投标人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19年9月30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9月30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9月3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涪清路312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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