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及搬运入库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2年(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投标人为销售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别加盖生产企业和投标人鲜公章,并提供生产企业对销售商对拟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4.1.1生产企业投标:
(1)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第三方和投标人鲜公章。);
(3)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次氯酸钠年累计销售量达到3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证明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5)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其中能储存100吨以上的次氯酸钠的储药池),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储药池照片),投标人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1.2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投标:
(1)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认证(提供复印件,分别加盖投标人和生产企业鲜公章);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及生产企业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第三方和投标人鲜公章);
(3)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次氯酸钠年累计销售量达到3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证明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注:提供的业绩需是销售商自身的销售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5)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其中能储存100吨以上的次氯酸钠的储药池),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储药池照片),投标人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单位库房的合法性进行考察,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2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次氯酸钠技术要求。(根据技术要求提供承诺、检测报告或技术响应表)
4.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鲜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7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 26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 月 17 日11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鱼新街36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文件-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挂网版.do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水厂 | 需求数量 | 单位 | 小计(吨) |
1 | 次氯酸钠 | 新大江水厂 | 2690 | 吨 | 5982 |
江南水厂 | 3292 | 吨 |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及搬运入库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2年(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投标人为销售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别加盖生产企业和投标人鲜公章,并提供生产企业对销售商对拟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4.1.1生产企业投标:
(1)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第三方和投标人鲜公章。);
(3)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次氯酸钠年累计销售量达到3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证明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5)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其中能储存100吨以上的次氯酸钠的储药池),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储药池照片),投标人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1.2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投标:
(1)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认证(提供复印件,分别加盖投标人和生产企业鲜公章);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及生产企业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第三方和投标人鲜公章);
(3)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次氯酸钠年累计销售量达到3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证明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注:提供的业绩需是销售商自身的销售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5)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其中能储存100吨以上的次氯酸钠的储药池),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储药池照片),投标人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单位库房的合法性进行考察,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2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次氯酸钠技术要求。(根据技术要求提供承诺、检测报告或技术响应表)
4.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鲜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7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 26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 月 17 日11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鱼新街36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制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573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210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652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498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969680105130155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3064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9539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08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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