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院区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安装及网络点位部署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新院区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安装及网络点位部署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对新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院区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安装及网络点位部署保障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对 新院区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安装及网络点位部署保障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8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一般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磋商文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9 09: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盖章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详见磋商文件
(二)交付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三)验货方式:
1.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记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迁移前记录、迁移后记录、巡检记录等。
2.搬迁服务完成,且搬迁设备均投入正常运行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管理部门递交验收申请,医院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确定具体日期,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验收。
3.对提供新院区终端保障驻场服务人员,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满意度应达到四条以上。(考核评分表 见附件一)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1)在服务期间,所有科室安装完成率100%;
(2)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做出说明,或项目服务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报价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五)付款方式:
(一)本搬迁目服务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支付本次安装、调试服务费用。新院区桌面终端驻场服务,驻场周期为10个月,每个月对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服务考核合格后,按季度支付款项。根据考核评分表总分低于90扣罚供应商500元,低于80分扣罚供应商1000元.
(二)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商务条款: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怡君
联系电话:
0236249034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怡君
联系电话:
023-62490347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8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80,000.00 | 1(项) | ¥8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一般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磋商文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9 09: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盖章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详见磋商文件
(二)交付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三)验货方式:
1.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记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迁移前记录、迁移后记录、巡检记录等。
2.搬迁服务完成,且搬迁设备均投入正常运行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管理部门递交验收申请,医院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确定具体日期,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验收。
3.对提供新院区终端保障驻场服务人员,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满意度应达到四条以上。(考核评分表 见附件一)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1)在服务期间,所有科室安装完成率100%;
(2)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做出说明,或项目服务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报价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五)付款方式:
(一)本搬迁目服务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支付本次安装、调试服务费用。新院区桌面终端驻场服务,驻场周期为10个月,每个月对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服务考核合格后,按季度支付款项。根据考核评分表总分低于90扣罚供应商500元,低于80分扣罚供应商1000元.
(二)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商务条款: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怡君
联系电话:
0236249034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怡君
联系电话:
023-6249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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