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
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城市建成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排水管道约7990m,非开挖修复管道约4975m,新建排水检查井325座,改造雨水口619座,新建雨水口770座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845.8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4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29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9-30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4年09月25日
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县城排水设施整治工程(二标段)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城市建成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排水管道约7990m,非开挖修复管道约4975m,新建排水检查井325座,改造雨水口619座,新建雨水口770座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845.8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4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29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9-30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86号(供水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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