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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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4047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第一篇 竞争性邀请书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第一篇 竞争性邀请书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对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20
自筹资金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空调或制冷设备安装、维修、清洗等资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5日北京时间8:00报名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所代表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产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资质文件、代理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磋商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7:30
(六)磋商开始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cqszf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胡老师 梁老师
电 话: ***
现场踏勘联系人:周利华
电 话:(023)6192957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一、磋商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包括风机盘管1113台,新风空调箱34台,空调箱机组14台、新风机16台;元亨冷却塔1台,楼层管道水系统2套,多联机主机23台,多联机室内机107台,单体空调约350台,四面出风嵌入式天花机约210台,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以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巡检、故障处理、清洗消毒、冷暖季节驻场工作等,所有服务规范和实施细则需符合服务期内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所有法律法规、管理要求,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运行状态。按照空调维护保养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建档管理,协助医院进行日常的管理。
三、服务清单
四、维保清单明细及具体要求
四、人员管理
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为维保单位的专业服务团队人员,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制冷维修、清洗工3人为本项目人员最低标准,以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增加人员配置,医院不提供维修、办公、住宿场所。冷暖季节派驻维修人员驻场中央空调值班室,全面负责日常巡检、维护维修及突发事件处理,作业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含末端设备设施及所包含的水、风系统等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清洗消毒;分体空调清洗维保、移机安装等。及时发现隐患上报医院管理方,维修安全率100%,日常维护100%执行。冷暖季节派遣1-2名维保人员在采购人项目驻点保障。
五、服务标准法规
1.《WS488-2016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所有规定。
2.卫生部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集中空调清洗消毒要求需按照《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达到采购人对维保方工作要求、纪律要求等。
六、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按照国家、行业及原设备厂家等相关标准、规定及规范,专业维修维保方案(包含维修保养内容及措施、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现场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组织纪律等)报采购人存档,并作为维保服务期内服务内容依据和考核依据。
2.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维保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驻场时期10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非驻场时期1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恢复。当需超过1天尚无法修复时,需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
3.中标人还须提供应急维保服务,在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应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到现场配合。
4.免费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中央空调末端、冷却塔、分体空调的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确保其能正常操作及使用。
5.维保发现问题立即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并及时处理。
6.负责按维保要求进行巡检、维护、维修记录填写工作,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若无上述报告或者记录,视为未履行合同而违约。
7.采购人不定期对维保工作情况及维保资料以及机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发现有任何违规、工作不到位、质量效果不好或资料不齐全等事项,将通知整改,中标人拒不整改,
8.采购人有权检查中标人维保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扣款,所扣金额在维保付款时予以扣除。累计扣款超过三次(包含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中标人作业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设备、设施损坏、安全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伤亡或火灾、财产损失,或维护不到位给采购人工作造成影响等,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0.中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以及保险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1.更换的维修配件、备件应与原设备完全匹配,满足配件同一型号规格全新原装产品,满足设备运行且符合性能要求。在服务期内设备、附属安装材料无法维修或性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维保单位应更换同品牌、同规格的设备或附属安装材料,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2.停机期间应对设备进行清洗保养,整个系统杀菌灭藻,保证停机阶段无锈蚀现象,并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药剂(药剂、消毒液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环保安全要求,对人体、环境无损害,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人工、工具等。
13.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日常维修保养所需更换的维修零部件清单(包含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单价500元以下(包含500元)的由中标人承担,并免费进行维修及更换配件。500元以上的维修零部件由投标人进行报价,经双方核价认可后最终据实结算。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报零部件价格进行市场询价,采购人随机选取市场上三家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零部件报价平均值为核准价格,若中标人按核准价格无法供货,采购人可自行采购,中标人免费进行更换。若中标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材料及零部件报价均高于核准价格,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报价超出核准价格部分以三倍的价格扣除维保费用。所有需要更换的配件需经采购人确认,若不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进行更换,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如未包含在清单内的材料,采购人可自行进行采购,中标人免费进行更换。
14.采购人或相关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等需更换,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若中标人拒不更换,采购人有权自行更换或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配件、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应支付给中标人维保费中扣除。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中标人应提供故障设备的故障报告和清单,设备维修费用单价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下零配件费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无法落实故障设备之修复费用,使设备处于安全隐患状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涉及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等,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
15.中标人在施工服务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施工制度与规范,落实自身的安全防护,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护,如围挡、警示牌等,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和任何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自己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事故,中标人负责一切赔偿。
16.投标人需提供免费及收费维修零配件清单,并对收费维修零配件进行报价,维修、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用。
17.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考核的标准和方式
1.考核方式:每个月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满分100分,90分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每扣一分,扣除服务费500元,累计计算。
2.考核标准:
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考核表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壹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三)验收方式:
1.由业主自行验收。
2.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每月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维保公司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与支付服务费挂钩。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中标人经济、法律责任。
二、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零配件费(单价500元以下)、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按国家相关标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四、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账户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大石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027809024900169)。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 按月计费,以签订合同总金额除以合同期内总月数为每月维保费用。每服务完6个月支付一次(支付金额=6个月服务费-6个月累计违约扣款)。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中标人提供发票时间迟延则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五、违约扣款
1.若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供应商必须在10分钟内接电话并响应,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场。未按规定响应和到场同时对医院未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扣除200元/次;造成较小损失和影响的,根据实际损失计算;对合同期内3次未按规定响应到场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中标人除赔偿实际损失外,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中标人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正规配件来源渠道,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修复造成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的,每次扣罚5000元,并从维保费中扣除购买的贵重零配件费用。
3、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定期进行维保服务的,每次扣罚1000元。
以上扣款以采购人出具的扣款通知书为准,从维保支付款中扣除;若产生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中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或赔偿从维保支付款中扣除,若不足赔偿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额外追偿。
六、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其他
1.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查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报价。投标人必需踏堪现场充分了解空调末端、冷却塔及分体空调目前运行情况,踏勘与采购人联系,必须提供介绍信及身份证。踏勘联系人:周老师 023-61929573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篇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的数量为1正本2副本,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电子文档以U盘为载体,文件名格式为: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二、成交原则
1、采购人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2、磋商程序
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服务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人,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服务商。
三、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包括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三)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响应的;
(二)不具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的;
(三)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四)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含人员配置、履约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
(七)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磋商文件技术、商务和经济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通过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二、经济文件
(一)项目报价表
招标项目名称:
(二)免费维修零配件清单
(三)收费维修零配件报价表
响应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响应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响应表格按格式填列;
2.响应表将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维修零配件费单价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下均由中标人承担(不限次数、不限数量),单价500元以上的,由中标人报采购人审核后据实结算,未包含在清单内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人免费更换。
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响应
(二)实施与服务方案
(三)技术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四、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业绩
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3.商务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结束)
项目编号:2024047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第一篇 竞争性邀请书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第一篇 竞争性邀请书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对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限价 (万元) | 成交服务商数量(名)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 | 26万 | 1 | 服务期限1年 |
二、资金来源20
自筹资金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空调或制冷设备安装、维修、清洗等资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5日北京时间8:00报名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所代表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产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资质文件、代理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磋商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7:30
(六)磋商开始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cqszf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胡老师 梁老师
电 话: ***
现场踏勘联系人:周利华
电 话:(023)6192957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一、磋商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包括风机盘管1113台,新风空调箱34台,空调箱机组14台、新风机16台;元亨冷却塔1台,楼层管道水系统2套,多联机主机23台,多联机室内机107台,单体空调约350台,四面出风嵌入式天花机约210台,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以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巡检、故障处理、清洗消毒、冷暖季节驻场工作等,所有服务规范和实施细则需符合服务期内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所有法律法规、管理要求,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运行状态。按照空调维护保养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建档管理,协助医院进行日常的管理。
三、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1 | 新门诊及住院大楼末端系统风机盘管维保 |
2 | 新门诊及住院大楼新风机系统维保 |
3 | 新门诊及住院大楼通风系统清洗消毒 |
4 | 新门诊大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冷冻水路系统清洗维保 |
5 | 分体空调清洗、维保、安装、移机服务 |
6 | 冷暖季节及其他特殊需应急保障提供驻场服务 |
四、维保清单明细及具体要求
维保明细清单 | ||||
地点 | 设备 | 数量 | 单位 | 维保内容及频率 |
新门诊大楼 | 新风空调箱 | 34 | 台 | a.检查新风空调箱电机流是否在额定电流范围内,保证电机正常运行(每月一次) b.检测新风空调箱机组风速、皮带、控制开关是否正常。(每月一次) c.清洗新风空调箱过滤网等,保证机组干净。(遇堵塞及时清洗) d.定期检查住院楼及门诊楼新风管道系统有无供应不足或管道是否有破损,并及时进行修复。 |
空调箱机组 | 14 | 台 | a.检查空调箱电机电流是否在额定电流范围内,保证电机正常运行。(每月一次) b.检测空调箱机组风速、控制开关是否正常。(每月一次) c.清洗空调箱过滤网等,保证机组干净。(原则上遇堵塞及时清洗) d.清洗机组的冷凝水盘,保证机组的冷凝水盘干净。(机组采暖季不产生冷凝水,一年两次,加强清洗) e.保证室内外冷凝水排放通畅,处理冷凝水管保温层脱落漏水(一年两次,如遇故障应及时处理)。 | |
住院部大楼 | 新风机 | 16 | 台 | a.检查新风空调箱电机电流是否在额定电流范围内,保证电机正常运行。(每月一次) b.检测新风空调箱机组风速、皮带、控制开关是否正常。(每月一次) c.清洗新风空调箱过滤网等,保证机组干净。(遇堵塞及时清洗) |
新门诊及住院楼 | 空调末端风机盘管 | 1113 | 台 | a.每月对所有末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运行异常,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达到设备规范要求,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b.清洗风机盘管机组的冷凝水盘,保证机组的冷凝水盘干净(采暖季不使用冷凝水,制冷季每月一次,保证清洗干净) c.保证室内外冷凝水排放通畅,处理冷凝水管保温层脱落漏水(每季一次,如遇故障应及时处理)。 d.清洗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回风过滤器,保证机组的出风量达到额定范围内。(每月一次) e.深度清洗:包括清洗叶轮日常报修,拆卸叶轮、电机深度清洗(一年二次)。 f.进行杀菌处理。(一年二次) g.对风管及风机盘管进行吸尘及消毒(一年一次)。 h.清理管路、Y型过滤器、除污(一年两次)。 |
新门诊大楼 | 冷却塔 | 1 | 台 | a.检查布水器、补水及浮球阀,检查水位(每月一次)。 b.检查风机运转声音、润滑、皮带有无破损、裂纹,必要时更换新皮带(每月一次)。 c.检查水槽和布水器漏水情况(每月一次)。 d.检查冷却风扇电机电控柜,对电机进行绝缘检测、检查电机轴承、电机外壳锈蚀严重的重新喷漆;校核皮带轮,马达架水平度,紧固松动螺栓(每月一次)。 e.冷却塔主机维护保养内容包含机组电源检查维护、机组润滑系统检查维护及润滑性检测、机组阀门润滑及防锈处理、机组出现故障前预判及处理。 f.冷却塔水系统维护保养内容包含阀门润滑及防锈处理、所有管道保温层检查维护、给排水水管连接处及阀件检查维护、浮球阀检查维护,排水管路、地漏检查维护、对金属构件进行除锈,刷防锈漆;部分构件进行焊接加固处理。 |
新门诊及住院大楼 | 楼层管道水系统 | 2 | 套 | a.停机季节对楼栋冷却水管道水系统进行加药清洗、换水,保障管路水系统正常运行。(一年两次) b.检查楼层阀是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或锈蚀的立即进行更换。(一年两次) c.调整楼栋水系统平衡。(一年两次) |
院区各楼栋 | 单体空调、多联机、嵌入式空调 | 约690(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可增减) | 台 | a.控制系统:检查显示单元是否正常,各设备参数是否正确。 b.空气过滤器:检查空气过滤器是否堵塞,进行空气过滤器清洗。 c.加湿器:检查加湿器是否结垢,如结垢需拆下加湿器进行清洗或更换。 d.运用维修模式检查给水或排水是否通畅且速度平衡。 e.运用维修模式检查三相加湿电流是否平衡且在正常工作范围之内。 f.检查冷凝器清洁,如需清洁需用专用的清洗工具清洗室外冷凝器。 g.风扇:检查风扇转动有无异常噪声,运行电路是否正常。 检查室外冷凝器电源开关是否工作正常,绝缘是否可靠,电器结点是否紧固。 h.检查压力继电器对室外风机的控制是否与设置一致并根据当时的实际工作环境调整压力继电器。 i.室外机支架除锈、刷漆(含油漆),如存在安全隐患的支架应及时更换,确保安全。 j.内机过滤网、导风、离心叶轮清洗,内机整机外观清洗,内机蒸发器高温消毒杀菌清洗。 k.外机、机身清洗。 l.空调移机、安装服务 |
四、人员管理
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为维保单位的专业服务团队人员,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制冷维修、清洗工3人为本项目人员最低标准,以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增加人员配置,医院不提供维修、办公、住宿场所。冷暖季节派驻维修人员驻场中央空调值班室,全面负责日常巡检、维护维修及突发事件处理,作业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含末端设备设施及所包含的水、风系统等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清洗消毒;分体空调清洗维保、移机安装等。及时发现隐患上报医院管理方,维修安全率100%,日常维护100%执行。冷暖季节派遣1-2名维保人员在采购人项目驻点保障。
五、服务标准法规
1.《WS488-2016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的所有规定。
2.卫生部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集中空调清洗消毒要求需按照《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达到采购人对维保方工作要求、纪律要求等。
六、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按照国家、行业及原设备厂家等相关标准、规定及规范,专业维修维保方案(包含维修保养内容及措施、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现场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组织纪律等)报采购人存档,并作为维保服务期内服务内容依据和考核依据。
2.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维保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驻场时期10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非驻场时期1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恢复。当需超过1天尚无法修复时,需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
3.中标人还须提供应急维保服务,在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应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到现场配合。
4.免费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中央空调末端、冷却塔、分体空调的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确保其能正常操作及使用。
5.维保发现问题立即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并及时处理。
6.负责按维保要求进行巡检、维护、维修记录填写工作,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若无上述报告或者记录,视为未履行合同而违约。
7.采购人不定期对维保工作情况及维保资料以及机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发现有任何违规、工作不到位、质量效果不好或资料不齐全等事项,将通知整改,中标人拒不整改,
8.采购人有权检查中标人维保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扣款,所扣金额在维保付款时予以扣除。累计扣款超过三次(包含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中标人作业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设备、设施损坏、安全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伤亡或火灾、财产损失,或维护不到位给采购人工作造成影响等,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0.中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以及保险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1.更换的维修配件、备件应与原设备完全匹配,满足配件同一型号规格全新原装产品,满足设备运行且符合性能要求。在服务期内设备、附属安装材料无法维修或性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维保单位应更换同品牌、同规格的设备或附属安装材料,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2.停机期间应对设备进行清洗保养,整个系统杀菌灭藻,保证停机阶段无锈蚀现象,并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药剂(药剂、消毒液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环保安全要求,对人体、环境无损害,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人工、工具等。
13.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日常维修保养所需更换的维修零部件清单(包含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单价500元以下(包含500元)的由中标人承担,并免费进行维修及更换配件。500元以上的维修零部件由投标人进行报价,经双方核价认可后最终据实结算。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报零部件价格进行市场询价,采购人随机选取市场上三家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零部件报价平均值为核准价格,若中标人按核准价格无法供货,采购人可自行采购,中标人免费进行更换。若中标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材料及零部件报价均高于核准价格,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报价超出核准价格部分以三倍的价格扣除维保费用。所有需要更换的配件需经采购人确认,若不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进行更换,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如未包含在清单内的材料,采购人可自行进行采购,中标人免费进行更换。
14.采购人或相关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等需更换,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若中标人拒不更换,采购人有权自行更换或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配件、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应支付给中标人维保费中扣除。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中标人应提供故障设备的故障报告和清单,设备维修费用单价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下零配件费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无法落实故障设备之修复费用,使设备处于安全隐患状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涉及维修更换的设备、配件等,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
15.中标人在施工服务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施工制度与规范,落实自身的安全防护,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护,如围挡、警示牌等,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和任何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自己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事故,中标人负责一切赔偿。
16.投标人需提供免费及收费维修零配件清单,并对收费维修零配件进行报价,维修、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用。
17.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考核的标准和方式
1.考核方式:每个月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满分100分,90分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每扣一分,扣除服务费500元,累计计算。
2.考核标准:
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及分体空调、多联机维护保养服务考核表
序号 | 考核事项 | 检查考核具体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1 | 清洗服务 | 符合国家、行业及原设备厂家等相关标准、规定及规范。 | 8 | ||
2 | 按规定时限、次数、质量要求完成清洗服务。 | 7 | |||
3 | 拆卸、安装有序,作业完毕后对作业环境进行清洁,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 7 | |||
4 | 维保服务 | 定期检查、清洁、调整,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保障机组及整个空调系统高效、安全、经济、节能运行。 | 8 | ||
5 | 无设备故障长时间不维修、不更换情况,更换配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原设备厂家相关标准。 | 8 | |||
6 | 维保期间,维修及时有效,空调机组的运行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满足甲方使用需求,无使用科室投诉情况,每发生一次有效投诉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10 | |||
7 | 应急响应率不低于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应急响应率=单位时间内维保单位在20分钟内电话接通并响应的次数/单位时间内向维保单位应急呼叫总次数) | 10 | |||
8 | 按时达到率达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按时到达率=单位时间内1小时内应急维修到达的次数/单位时间内应急维修总次数) | 10 | |||
9 | 维修返工率不高于5%,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维修返工率=单位时间内维修返工次数/单位时间内维修总次数) | 10 | |||
10 | 工作人员制度遵守、服务态度等情况 |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建立清洗、维保记录,且记录详实,并及时报后勤保障科存档。 | 8 | ||
11 | 工作人员穿戴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文明施工,作业区域放置安全警示标识。 | 7 | |||
12 | 工作人员态度认真,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强,沟通交流顺畅,服务及时到位。 | 7 | |||
考核人签字: | 日期: |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壹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三)验收方式:
1.由业主自行验收。
2.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每月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维保公司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与支付服务费挂钩。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中标人经济、法律责任。
二、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零配件费(单价500元以下)、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按国家相关标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四、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账户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大石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027809024900169)。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 按月计费,以签订合同总金额除以合同期内总月数为每月维保费用。每服务完6个月支付一次(支付金额=6个月服务费-6个月累计违约扣款)。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中标人提供发票时间迟延则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五、违约扣款
1.若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供应商必须在10分钟内接电话并响应,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场。未按规定响应和到场同时对医院未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扣除200元/次;造成较小损失和影响的,根据实际损失计算;对合同期内3次未按规定响应到场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中标人除赔偿实际损失外,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中标人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正规配件来源渠道,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修复造成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的,每次扣罚5000元,并从维保费中扣除购买的贵重零配件费用。
3、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定期进行维保服务的,每次扣罚1000元。
以上扣款以采购人出具的扣款通知书为准,从维保支付款中扣除;若产生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中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或赔偿从维保支付款中扣除,若不足赔偿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额外追偿。
六、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其他
1.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查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报价。投标人必需踏堪现场充分了解空调末端、冷却塔及分体空调目前运行情况,踏勘与采购人联系,必须提供介绍信及身份证。踏勘联系人:周老师 023-61929573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篇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的数量为1正本2副本,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电子文档以U盘为载体,文件名格式为: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二、成交原则
1、采购人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2、磋商程序
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服务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人,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服务商。
三、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包括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三)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磋商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30分) | 有效的竞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每个投标人的竞标价格得分。竞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竞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部分 (35分) | 一、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15分) 1.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并提供详实、可靠的现场调研数据;优的得3-5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无得0分。 2.本项目的驻场定岗定人对应负责制度;优的得3-5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无得0分。 3. 承诺冷暖季派驻2人及以上人员现场驻守,得5分,派驻1人得3分,不派现场驻守人员得0分。 二、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15分) 1.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进场方案;优的得3-5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无得0分。 2.内部质量监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优的得3-5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无得0分。 3.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优的得3-5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无得0分。 三、 维保技术支持方案(5分) 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护技术支持方案与流程,且全面,完善,真实、详尽、合理,同时需提供本单位技术支持团队架构,人员综合素质、配置方式,以保障管理与应急故障问题快速响应处置。 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表述清晰完善且满足现场需求,得3-5分;方案完善且满足现场需求,但稍有不足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现场需求得1分;方案与项目无关或无方案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方案方案表述清晰明确,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切合本项目为优;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可行性、较切合本项目实际为良;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服务项目与实际情况切合一般;方案表述不清或与项目无关为差。 |
3 | 商务部分 (35分) | 一、人员要求(9分) 1.拟派驻本项目维保人员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派驻本项目维保人员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拟派驻本项目维保人员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二、业绩证明(9分) 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至今中央空调末端清洗维保或冷却塔维保或分体空调维保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9分; 三、常用维保设备配置(7分) 供应商提供《维保设备配置清单》;包含风系统测温仪、测速仪、维修检测工具、清洗机器人、清洗消毒设备、工具、药剂等。针对设备清单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横向比较,优得5-7分;良得2-4分;中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四、维修配件保障(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免费维修配件清单及收费维修配件清单的全面性、价格合理性、质保期等进行横向比较,优得8-10分,良得4-7分,中得1-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任意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供配置清单,重要设备提供购买凭证或相关资产证明材料。 四、按报价要求提供免费维修清单及收费报价清单。 |
三、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响应的;
(二)不具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的;
(三)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四)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含人员配置、履约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
(七)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磋商文件技术、商务和经济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 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六、 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l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l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l 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通过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供应商公章)
二、经济文件
(一)项目报价表
招标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全称 | |
项目名称 | 响应报价(小写) 单位(元)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二)免费维修零配件清单
序号 | 配件及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 |
(三)收费维修零配件报价表
序号 | 配件及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质保期 | 备注 |
1 | |||||||
2 | |||||||
... |
响应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响应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响应表格按格式填列;
2.响应表将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维修零配件费单价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下均由中标人承担(不限次数、不限数量),单价500元以上的,由中标人报采购人审核后据实结算,未包含在清单内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人免费更换。
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响应
(二)实施与服务方案
(三)技术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四、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业绩
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3.商务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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