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食堂干副类配送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食堂干副类配送项目网上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食堂干副类配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食堂干副类配送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00,000.00 元)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0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7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食堂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萌
联系电话:
023-8780733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
联系人:
余老师
联系电话:
63711552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00,000.00 元)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农副食品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300,000.00 | 1(件) | ¥30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7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食堂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萌
联系电话:
023-8780733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小学校
联系人:
余老师
联系电话:
63711552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