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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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黔烟厂招标-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黔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 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一)基本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行政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 草行业以及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 3.3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C 具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4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马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和线上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7042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 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 四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企业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长征路南段55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79237203 电子邮件:zengli03@cncqti.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13896801850 电子邮件: 3437550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态招z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冖 (盖章) 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即 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批准实 施,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 2.2招标内容:为黔江卷烟厂提供摄影摄像服务,包括拍照、照片后期处理、摄像、脚 本创意、台词、分镜头、字幕、配音、配乐、特技、剪辑、动画、合成等工作。 2.3项目费用:立项金额60万元(含税)。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跨度2年。 2.5服务地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一)基本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行政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以及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 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具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 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 年 09 月 20_日起。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09 月20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7 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和线上均可获取。 4.3.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持《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电话联 系招标代理机构。 4.3.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 资料发送至 343755043@qq.com 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缴纳招标文件费 的指定账户及账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发送至前述邮箱(汇款时需备注投标 人名称和参与的项目名称,所有名称可简写),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文件费到账后 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黔江卷烟厂摄影摄像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黔烟厂招标-2024-012
投标人名称 经办人信息(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经办人名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注:此表由投标人自行复制/下载后填写(信息必须填写齐全、无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内容一致的《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缴纳足额招标文件费、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 表初步评审合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至10时_0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黔江区城西八 路18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 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 )(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79237203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长征路南段55号 电子邮箱:zengli03@cncqti.com 监督部门: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23-79237012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四路108号二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896801850 电子邮箱:3437550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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