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荣昌校区垃圾桶及清洁用品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荣昌校区垃圾桶及清洁用品采购网上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荣昌校区垃圾桶及清洁用品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对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荣昌校区垃圾桶及清洁用品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09,250.00 元)
(专业领域:
低耗品、清洁用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09,25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22 11: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以PDF格式上传,内容需清晰,如有模糊自动视为无效响应。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路488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荣昌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到货验收由项目需求部门牵头,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需求部门及使用单位同时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严格按照合同及响应文件的产品清单核实查验到货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及规格参数等,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将在供货商品中随机抽取1个垃圾桶到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送检,出具材质及厚度的垃圾箱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正式验收。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纸质材料归采购人所有,木板等杂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含税包干价且单价限价。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货物运输、检测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配件、环境和场地改造、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多种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和(项目号)。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50001056800052500187
4、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且无遗留问题无违约行为发生,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项目需求部门提出退还申请,采购人项目需求部门按流程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二)付款时间: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对应合同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流程,待流程结束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成交供应商未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或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人:
邹静
联系电话:
023-65626068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09,250.00 元)
(专业领域:
低耗品、清洁用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09,25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清洁用具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09,250.00 | 1(批) | ¥109,25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22 11: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以PDF格式上传,内容需清晰,如有模糊自动视为无效响应。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路488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荣昌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到货验收由项目需求部门牵头,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需求部门及使用单位同时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严格按照合同及响应文件的产品清单核实查验到货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及规格参数等,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将在供货商品中随机抽取1个垃圾桶到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送检,出具材质及厚度的垃圾箱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正式验收。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纸质材料归采购人所有,木板等杂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含税包干价且单价限价。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货物运输、检测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配件、环境和场地改造、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多种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和(项目号)。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50001056800052500187
4、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且无遗留问题无违约行为发生,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项目需求部门提出退还申请,采购人项目需求部门按流程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二)付款时间: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对应合同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流程,待流程结束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成交供应商未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或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人:
邹静
联系电话:
023-6562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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