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声科超声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声科超声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27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立项,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14.2万元/壹年。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住院部二楼),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1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4年8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采购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采购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投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履约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投标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投标人承担。
6、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3310322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二、服务需求
1、保修范围:Supersonic imagine声科Aixplorer超声诊断仪一年期全保。
2、零部件更换:所有故障零部件只换不修,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同一型号、原厂可溯、原厂全新配件,提供原厂的维保服务承诺。(旧件退回)
3、开机率:维保期内设备的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不分节假日,即:365*95%),一年内停机时间不能超过18天,超过1天顺延2天维保期。
4、响应要求: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或提供解决方案:
(1)普通维修2天内解决。
(2)更换备件维修5天内解决。
5、保修期内免收人工工时费和维修工具费。
6、维护保养要求:每年提供≥2次整机维护保养,其中包含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运行、维护保养总结报告。
7、免费提供拆机、装机、调试服务。
8、可对新进人员进行使用操作培训。
9、提供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
10、维保期间设备软件稳定性升级免费。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服务需求”后进行准确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验收方式
1、每次维修或预防性保养后,均须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工程师及采购人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提供检修或维护保养报告存档。
2、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每年均有权对中标人合同履行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确认,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合同确认工作。若确认合格,合同继续履行;若确认不合格,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整改,若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为1年,维保费用以“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年度进行支付。服务期满1年,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维修或预防性保养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年度服务费用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
设备现场人员培训:根据采购人需求到设备现场,对设备使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应用培训,使其熟练的使用该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性能检测。
(六)争议解决
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第二篇服务需求、第三篇商务要求”承诺明确接受,且其承诺内容必须符合前述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4年8月12日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14.2万元/壹年。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住院部二楼),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1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4年8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采购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采购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投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履约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投标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投标人承担。
6、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3310322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报名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二、服务需求
1、保修范围:Supersonic imagine声科Aixplorer超声诊断仪一年期全保。
2、零部件更换:所有故障零部件只换不修,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同一型号、原厂可溯、原厂全新配件,提供原厂的维保服务承诺。(旧件退回)
3、开机率:维保期内设备的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不分节假日,即:365*95%),一年内停机时间不能超过18天,超过1天顺延2天维保期。
4、响应要求: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或提供解决方案:
(1)普通维修2天内解决。
(2)更换备件维修5天内解决。
5、保修期内免收人工工时费和维修工具费。
6、维护保养要求:每年提供≥2次整机维护保养,其中包含设备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运行、维护保养总结报告。
7、免费提供拆机、装机、调试服务。
8、可对新进人员进行使用操作培训。
9、提供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
10、维保期间设备软件稳定性升级免费。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服务需求”后进行准确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验收方式
1、每次维修或预防性保养后,均须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工程师及采购人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提供检修或维护保养报告存档。
2、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每年均有权对中标人合同履行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确认,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合同确认工作。若确认合格,合同继续履行;若确认不合格,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整改,若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为1年,维保费用以“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按年度进行支付。服务期满1年,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维修或预防性保养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年度服务费用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
设备现场人员培训:根据采购人需求到设备现场,对设备使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应用培训,使其熟练的使用该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性能检测。
(六)争议解决
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第二篇服务需求、第三篇商务要求”承诺明确接受,且其承诺内容必须符合前述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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