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重庆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到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星耀天地1栋402)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缴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竞选人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
本项目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现金)装入信封后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庆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星耀天地1栋4-2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1、重庆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第二次) | 45 | 0.8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到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星耀天地1栋402)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缴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竞选人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
本项目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现金)装入信封后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庆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星耀天地1栋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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