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所属杨草河桥下空间4场地租赁权竞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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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所属杨草河桥下空间4场地租赁权竞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定于2024年07月08日15:00对以下场地一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场地(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上述场地属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管理的资产。
二、竞租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竞得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和市政管理。
3、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借他人。
4、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5、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协议。
三、标的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杨草河桥下空间4场地一年期租赁权。
2、租赁期限、租金:本次竞租标的为一年期租赁权,起始时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次付清当年租金。原承租人至本次竞租成交前所欠缴的租金,由原承租人按原租赁协议最后一年租金价格补缴。公告中的第一年租金即为竞租保留价。
3、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
4、标的现有使用人,在竞租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标的交付竞得人。如因特殊情况延期一个月内还不能将标的交付竞得人的,出租人将收取的成交价款如数退还竞得人(不计息),竞租成交及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各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此条款免除)。
5、此次竞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对其所租赁的场地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必须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协议》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协议》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本场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租人必须于2024年07月08日14:00——14:50,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或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缴纳保证金(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0217016430000038),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确定标的用途的书面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5、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按成交租金总额的1%(每项收费不得低于300元),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定于2024年07月08日15:00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7、为避免恶意竞争,本次竞租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来保证竞租各方当事人利益。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竞租规则),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第一年租金的底价且不能超出最高限价(第一年租金的10%)报价,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10、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并付清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协议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11、竞得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和年租金,以及签订租赁协议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12、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租赁协议》和其他约定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现场开始展示。
六、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与委托代理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竞租协议书》
2. 《竞租规则》
3. 《桥下空间场地临时使用租赁协议》(简称《租赁协议》)
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2024年06月21日
一、竞租场地(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标的地址 | 使用 面积(㎡) | 第一年租 金保留价(元) | 租赁 期限 (年度) | 竞租 保证金(元) | 履约 保证金(元) | 使用现状 |
1 | 杨草河桥下空间4 | 约890 | 10700.00 | 2024-2025 | 10700.00 | 年租金的10% | 空置 |
上述场地属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管理的资产。
二、竞租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竞得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和市政管理。
3、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借他人。
4、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5、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协议。
三、标的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杨草河桥下空间4场地一年期租赁权。
2、租赁期限、租金:本次竞租标的为一年期租赁权,起始时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次付清当年租金。原承租人至本次竞租成交前所欠缴的租金,由原承租人按原租赁协议最后一年租金价格补缴。公告中的第一年租金即为竞租保留价。
3、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
4、标的现有使用人,在竞租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标的交付竞得人。如因特殊情况延期一个月内还不能将标的交付竞得人的,出租人将收取的成交价款如数退还竞得人(不计息),竞租成交及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各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此条款免除)。
5、此次竞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对其所租赁的场地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必须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协议》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协议》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本场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租人必须于2024年07月08日14:00——14:50,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或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缴纳保证金(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0217016430000038),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确定标的用途的书面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5、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按成交租金总额的1%(每项收费不得低于300元),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定于2024年07月08日15:00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7、为避免恶意竞争,本次竞租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来保证竞租各方当事人利益。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竞租规则),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第一年租金的底价且不能超出最高限价(第一年租金的10%)报价,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10、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并付清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协议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11、竞得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和年租金,以及签订租赁协议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12、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租赁协议》和其他约定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现场开始展示。
六、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与委托代理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竞租协议书》
2. 《竞租规则》
3. 《桥下空间场地临时使用租赁协议》(简称《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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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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