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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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丰都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丰都县人民医院对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项目采用应急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9,8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8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者备案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20 17: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4.6.27
(二)交付地点:
丰都县人民医院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供货情况:
中标后按采购人采购数据进行供货,供货周期为一次。
(四)其它:
中标结果公示后,请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厂家资质,厂家给配送公司的授权书,配送公司资质)送到丰都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到我院 。未在规定时间送达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丰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2370725950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丰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霞
联系电话:
70725950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9,8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8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产品名称: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规格型号:HB-100E,生产厂家:嘉兴科瑞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800.00 | 1(台) | ¥9,8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者备案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20 17: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4.6.27
(二)交付地点:
丰都县人民医院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供货情况:
中标后按采购人采购数据进行供货,供货周期为一次。
(四)其它:
中标结果公示后,请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厂家资质,厂家给配送公司的授权书,配送公司资质)送到丰都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到我院 。未在规定时间送达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丰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2370725950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丰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霞
联系电话:
707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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