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采购需求公示(2024-JL15-F1007)
【招标预告】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采购需求公示(2024-JL15-F1007):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采购需求公示(2024-JL15-F1007)
我部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4-JL15-F1007
三、公示时限: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四、项目预算:200万元。
五、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向采购机构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必须要获得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客运资质(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客运资质)。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时限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到qwxycgsq@sina.com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裘老师 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86732432 023-86732430
移动电话:18680700107 15823281010
地 址: 重庆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邓助理
办公电话: 023-86730938
我部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4-JL15-F1007
三、公示时限: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四、项目预算:200万元。
五、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向采购机构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必须要获得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客运资质(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客运资质)。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时限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到qwxycgsq@sina.com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裘老师 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86732432 023-86732430
移动电话:18680700107 15823281010
地 址: 重庆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邓助理
办公电话: 023-867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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