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BSQ24C00003)分散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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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4C00003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省司法厅或直辖市司法局)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2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02110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5月31日 至 2024年6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11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楼(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6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九)采购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解决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1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1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楼(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6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1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楼(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定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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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4C00003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 | 7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省司法厅或直辖市司法局)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2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02110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5月31日 至 2024年6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11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楼(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6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九)采购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解决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1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1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楼(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6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1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楼(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璧山区公安局交通事故案件车辆检验鉴定(定稿).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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