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蔡家组团F标准分区安置房周边配套FZ5路和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B6路市政道路答疑补遗文件
【招标公告】蔡家组团F标准分区安置房周边配套FZ5路和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B6路市政道路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中交北兴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蔡家组团F标准分区安置房周边配套FZ5路和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B6路市政道路答疑补遗文件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蔡家组团F标准分区安置房周边配套FZ5路和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B6路市政道路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FZ5路清单项“C25混凝土截(排、跌)水沟”图纸不明确,无法计算出每米具体的混凝土量,且施工图审查说明中截水沟回复是修改为砖砌,与该项项目特征不符,请招标人提供截(排、跌)水沟明确的图纸。2、根据施工图审查,FZ5路存在大量的换填,请招标人提供明确的换填范围图,而不是在说明中描述一个广泛的处理方式。
答:1.参照图纸图号GS-40;
2.根据现有地形,特殊路基段已回填不做二次处理,暂不考虑。
质疑二:1、FZ5路清单项“双向钢塑土工格栅”,项目特征描述4.铺设层数: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请问该项的限价是单层的价格还是多层的价格?未避免后期结算争议,请招标人明确。
答:依据图纸及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质疑三:1、清单“平基/非爆破(路基)土石方(含清表)”项目特征里面包含了回填压实的内容,请问该项清单中的回填压实与单独的清单项“回填碾压(含换填部位)”是否重复?请招标人明确,避免后续出现争议。2、渣场费的限价为10元/m3,且渣场有建设单位指定,请问该项目招标人计划的渣场是否收费?如收费,多少钱一方?3、FZ5路工程量清单中有强夯的工程量,但是在道路施工图中未见强夯大样图及施工范围图,请招标人提供。B6路工程量全费用清单中有“回填碾压(含换填部位)”清单项,而道路工程中又有“路基翻挖回填”清单,请问前后清单项是否有重复?且为了避免结算争议,建议该条路中的回填碾压清单不包含换填部位。
答:1.回填碾压不重复;
2.依据图纸及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3.详见图纸说明,清单不重复,B6路“回填碾压(含换填部位)”清单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清单自行判断。
质疑四:投标人除了提供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格式以外,是否需要提供格式以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质疑五:投标文件格式以投标软件系统导出的格式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PDF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疑六: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
质疑七: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质疑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我公司在渝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当予以认可!
答: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九:敢问业主单位,这种工程技术简单、工程体量小的普通道路项目你们也敢操作成综合标,?并且派两名业主专家来操控其他评标专家!这种蹩脚的项目操作手法你们也敢用!如果不修改评标办法,我公司将举报到市政府和中纪委,忘业主好自为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工程评标办法的设置符合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规定。
质疑十:1、招标文件合同第17.3.2
进度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款支付第(7)项中完成财政局评审后支付至审核确定金额的97%,未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请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是多久?
答:依据实际进展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综合考虑。
质疑十一:1、招标文件合同第17.3.2
进度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款支付第(7)项中完成财政局评审后支付至审核确定金额的97%,未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请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是多久?
答:依据实际进展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综合考虑。
质疑十二:1、如果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是否按照渝建发[2014]25 号文规定提高比例进行结算?2、由于招标文件中要求变更重新组价按照《关于区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及确定的通知》(碚建发〔2007〕126 号)和《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费用单价指导价》(北碚财〔2022〕280 号)文件组价,但是招标文件中未见这两个文件,请招标人提供。3、招标文件105页:③以上约定都没有的材料,如装饰、机电安装及景观类材料应根据预选品牌档次、确定的样品型号及参数参考施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由招标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按认质核价相关管理办法及程序进行核定。对需要认价的材料若承包人在发包人核价后 5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拒绝签字确认发包人核定的价格或拒绝按发包人核定的价格采购的,发包人收取承包人该类材料或设备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并按发包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同时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词条严重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核价单位中无施工单位,但是最终让施工单位强行同意核价结果,如不同意即为施工单位违约,如果核价结果严重低于实际成本,施工单位也要无条件签字同意,本着合同双方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该让施工单位也参与询价,几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方可签字确认。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请投标人自行查询;
3.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三: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不作要求。
质疑十四: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不作要求。
质疑十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需要。
质疑十六:联合体限制家数吗?
答:不限制。
质疑十七:问:1、招标文件中未见地勘资料,请招标人提供。2、招标文件中绿化的管护期和质保书中的养护期均显示2年,但是清单项目特征中的养护期为1年,即限价按照1年养护期进行编制的,请招标人明确绿化具体的养护期限。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暂列金的结算方式,请招标人明确。4、本项目未明确招标代理费有谁支付,请问是否又招标人自行支付?5、竣工结算原则中:①以项计价的措施费(包括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中以项计的),浮动比例在±5%内(含 5%)的,则以预算措施费包干计取,不作调整;当浮动比例超过±10%时,则以按最终评审结论中以项计价的措施费为基数,调整超过±10%部分。请问±5%~±10%之间的如何计算?
答:1.详见随本通知发出的附件;
2.养护期为1年;
3.据实结算;
4.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自行支付;
5.以按最终评审结论中以项计价的措施费为基数,仅调整超过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调整为“允许,分包相关约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本工程地勘资料随本通知一并发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地勘资料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为准,本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项目业主: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重庆中交北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50000120240425003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地勘资料.zip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FZ5路清单项“C25混凝土截(排、跌)水沟”图纸不明确,无法计算出每米具体的混凝土量,且施工图审查说明中截水沟回复是修改为砖砌,与该项项目特征不符,请招标人提供截(排、跌)水沟明确的图纸。2、根据施工图审查,FZ5路存在大量的换填,请招标人提供明确的换填范围图,而不是在说明中描述一个广泛的处理方式。
答:1.参照图纸图号GS-40;
2.根据现有地形,特殊路基段已回填不做二次处理,暂不考虑。
质疑二:1、FZ5路清单项“双向钢塑土工格栅”,项目特征描述4.铺设层数: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请问该项的限价是单层的价格还是多层的价格?未避免后期结算争议,请招标人明确。
答:依据图纸及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质疑三:1、清单“平基/非爆破(路基)土石方(含清表)”项目特征里面包含了回填压实的内容,请问该项清单中的回填压实与单独的清单项“回填碾压(含换填部位)”是否重复?请招标人明确,避免后续出现争议。2、渣场费的限价为10元/m3,且渣场有建设单位指定,请问该项目招标人计划的渣场是否收费?如收费,多少钱一方?3、FZ5路工程量清单中有强夯的工程量,但是在道路施工图中未见强夯大样图及施工范围图,请招标人提供。B6路工程量全费用清单中有“回填碾压(含换填部位)”清单项,而道路工程中又有“路基翻挖回填”清单,请问前后清单项是否有重复?且为了避免结算争议,建议该条路中的回填碾压清单不包含换填部位。
答:1.回填碾压不重复;
2.依据图纸及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3.详见图纸说明,清单不重复,B6路“回填碾压(含换填部位)”清单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清单自行判断。
质疑四:投标人除了提供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格式以外,是否需要提供格式以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质疑五:投标文件格式以投标软件系统导出的格式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PDF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疑六: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
质疑七: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质疑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我公司在渝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当予以认可!
答: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九:敢问业主单位,这种工程技术简单、工程体量小的普通道路项目你们也敢操作成综合标,?并且派两名业主专家来操控其他评标专家!这种蹩脚的项目操作手法你们也敢用!如果不修改评标办法,我公司将举报到市政府和中纪委,忘业主好自为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工程评标办法的设置符合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规定。
质疑十:1、招标文件合同第17.3.2
进度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款支付第(7)项中完成财政局评审后支付至审核确定金额的97%,未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请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是多久?
答:依据实际进展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综合考虑。
质疑十一:1、招标文件合同第17.3.2
进度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款支付第(7)项中完成财政局评审后支付至审核确定金额的97%,未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请明确财政局评审时间是多久?
答:依据实际进展情况,投标人自行综合综合考虑。
质疑十二:1、如果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是否按照渝建发[2014]25 号文规定提高比例进行结算?2、由于招标文件中要求变更重新组价按照《关于区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及确定的通知》(碚建发〔2007〕126 号)和《北碚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费用单价指导价》(北碚财〔2022〕280 号)文件组价,但是招标文件中未见这两个文件,请招标人提供。3、招标文件105页:③以上约定都没有的材料,如装饰、机电安装及景观类材料应根据预选品牌档次、确定的样品型号及参数参考施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由招标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按认质核价相关管理办法及程序进行核定。对需要认价的材料若承包人在发包人核价后 5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拒绝签字确认发包人核定的价格或拒绝按发包人核定的价格采购的,发包人收取承包人该类材料或设备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并按发包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同时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词条严重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核价单位中无施工单位,但是最终让施工单位强行同意核价结果,如不同意即为施工单位违约,如果核价结果严重低于实际成本,施工单位也要无条件签字同意,本着合同双方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该让施工单位也参与询价,几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方可签字确认。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请投标人自行查询;
3.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三: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不作要求。
质疑十四: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不作要求。
质疑十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需要。
质疑十六:联合体限制家数吗?
答:不限制。
质疑十七:问:1、招标文件中未见地勘资料,请招标人提供。2、招标文件中绿化的管护期和质保书中的养护期均显示2年,但是清单项目特征中的养护期为1年,即限价按照1年养护期进行编制的,请招标人明确绿化具体的养护期限。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暂列金的结算方式,请招标人明确。4、本项目未明确招标代理费有谁支付,请问是否又招标人自行支付?5、竣工结算原则中:①以项计价的措施费(包括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中以项计的),浮动比例在±5%内(含 5%)的,则以预算措施费包干计取,不作调整;当浮动比例超过±10%时,则以按最终评审结论中以项计价的措施费为基数,调整超过±10%部分。请问±5%~±10%之间的如何计算?
答:1.详见随本通知发出的附件;
2.养护期为1年;
3.据实结算;
4.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自行支付;
5.以按最终评审结论中以项计价的措施费为基数,仅调整超过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调整为“允许,分包相关约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本工程地勘资料随本通知一并发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地勘资料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为准,本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项目业主: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重庆中交北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50000120240425003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地勘资料.zip
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