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协议配置竞价公告:120台显示器采购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协议配置竞价公告:120台显示器采购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120台显示器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3440002321088513 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显示器
配置要求:显示器
配置要求:显示器: 23.8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080P,HDMI接口大于等于一个,VGA接口大于等于一个,刷新率大于等于75hz;技术商务要求: (一)质保期限: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提供现场安装服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首次电脑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过程提供网传服务,快速完成安装功能。 (三)送货方式:送货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送货。报价要求包含: 1.可能涉及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费用; 2.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人工费、安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中标价就是包干价,投标人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实施要求: (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货。 (2)供应商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等。 (3)供应商应按照医院的要求提供设备集成实施和交付服务,包含软件、硬件的安装和部署。运维服务: (1)免费保修期 提供产品提供3年7*24小时售后服务,保修时间自项目交付使用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上门服务(配件+人力),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原厂配件。 保修期外,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并以成本优惠价格供应所投设备相关的配件。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支付款项。验收方式:(1)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方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① 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②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整机性能和功能测试满足要求。 ③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齐全。 (3)供应商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或英文说明。 (4)项目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测试报告。 (5)采购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无偿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更换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对于性能不满足其投标承诺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需求方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提供满足性能要求的产品。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需提供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课件、师资力量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其他商务要求内容:视情况约定。
备注:无
采购限价:¥***.00元
数量:120.0
小计:¥79,2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南岸区 市级
5、配送区域:南岸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04-25 10: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4-04-25 12:0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1.可能涉及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费用;
2.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人工费、安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中标价就是包干价,投标人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8、交货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内送货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仁济路24号
联 系 人:胡廷敏
联系电话:18166449679
邮政编码:400060
(竞价号:3440002321088513 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显示器
配置要求:显示器
配置要求:显示器: 23.8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080P,HDMI接口大于等于一个,VGA接口大于等于一个,刷新率大于等于75hz;技术商务要求: (一)质保期限: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提供现场安装服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首次电脑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过程提供网传服务,快速完成安装功能。 (三)送货方式:送货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送货。报价要求包含: 1.可能涉及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费用; 2.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人工费、安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中标价就是包干价,投标人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实施要求: (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货。 (2)供应商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等。 (3)供应商应按照医院的要求提供设备集成实施和交付服务,包含软件、硬件的安装和部署。运维服务: (1)免费保修期 提供产品提供3年7*24小时售后服务,保修时间自项目交付使用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上门服务(配件+人力),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原厂配件。 保修期外,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并以成本优惠价格供应所投设备相关的配件。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支付款项。验收方式:(1)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方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① 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②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整机性能和功能测试满足要求。 ③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齐全。 (3)供应商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或英文说明。 (4)项目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测试报告。 (5)采购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无偿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更换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对于性能不满足其投标承诺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需求方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提供满足性能要求的产品。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需提供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课件、师资力量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其他商务要求内容:视情况约定。
备注:无
采购限价:¥***.00元
数量:120.0
小计:¥79,2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南岸区 市级
5、配送区域:南岸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04-25 10: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4-04-25 12:0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1.可能涉及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费用;
2.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人工费、安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中标价就是包干价,投标人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8、交货时间要求:3个工作日内送货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仁济路24号
联 系 人:胡廷敏
联系电话:18166449679
邮政编码:4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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