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食堂经营管理(整体承包)招标意向公示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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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每季度对餐饮管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营养食堂、家属区食堂(整体承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整体承包食堂招标意向公示
资质确认表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整体承包)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即可,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政府减免社保,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参加军队或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采购人须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公司关联性,以及是否在军队、学校和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中;
3.采购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近3年内,投标人无因违法经营而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参数确认表(服务类)
一、 食堂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整体承包)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采购人有5000余名工作人员、2800张床位,每日门诊就诊人员超过10000人。此次招标项目为整体承包食堂,具体分为营养食堂和家属区食堂两部分。营养食堂主要负责为来院病员及其家属提供餐饮服务,家属区食堂主要为居住在家属区内的本院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和第三方工作人员提供就餐保障服务。
项目名称
地点
使用面积(㎡)
保障区域
保障人员
峰值人员
保障方式
预计年营业额
备注
营养食堂、家属区食堂(整体承包)
宴宾楼一楼
704.74
全院病房、各住院部一楼零时售卖点、体检中心
全院病员及病员家属、军队伤病员、体检人员
约790人次
送餐(套餐、小炒)
约720万
对外送餐,收场地使用费
家属区食堂
约800
家属区食堂
干休所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家属区居住人员、第三方工作人员
约185人次
堂食(套餐、家常小炒、特色小吃)
约140万
不得对外、刷卡就餐

宴宾楼一楼操作间面积共704.74㎡,主要负责地方病员及陪护人员的餐饮保障,参照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将按第三方评估价费用缴纳管理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按5%递增,收取费用全额上缴。 家属区食堂为对内保障区域,不收取管理费。
二、工作规范要求
★1.中标供应商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所有员工须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能办理入职。
★2.中标供应商的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新进员工须先办理健康证再办理入职。
3.中标供应商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
★4.就餐时间:基本餐保障时间,早餐:6:40-8:2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并随早餐要求,及时调整。
★5.保障模式:(1)体现医院餐厅饮食特点,根据病员需求设置营养餐,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餐饮服务保障,确保餐饮保障质量、服务质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达到饮食结构多样化,饮食配制营养化,质量、价格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卫生安全制度化。
(2)餐饮管理公司在经营中应当做到明码标价,实行微利经营,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采购人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每季度对餐饮管理公司进行成本核算,餐饮管理公司必须配合会计事务所工作,准确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如利润率超出5%,采购人有权对超出部分进行扣留,用于食堂设施建设。
★6.就餐模式:营养食堂采取送餐模式进行保障,家属区食堂采取自选餐模式进行保障,以人员类别划分就餐食堂,严格按照就餐时间保障。
★7.伙食标准:
营养食堂病员餐等所有品类需明码标价,售价与新桥医院周边餐厅同类价格相比,不高于9.5折(例如9折、8折等);针对不同类别的病人,配备多种相适应的营养套餐以供选择(二荤一素不高于12元,三荤一素不高于15元);军队伤病员根据标准提供个性化餐饮保障。各住院部一楼职工售卖点套餐(三荤一素含米饭汤品)应不高于12元。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值班餐送餐任务
家属区食堂早餐供应不少于2种稀饭、2种蛋、牛奶、豆浆、油条、包子、馒头、花卷、面包、蛋糕、3种饼和2个小菜,午餐供应不少于5荤2素1汤,晚餐供应不少于4荤2素1汤,全天供应不少于4种面条、米线、水饺、抄手。午、晚自选套餐7元(一荤一素)、10元(二荤一素)、13元(三荤一素)自选套餐(米饭汤品自助)。家常小炒售价与新桥医院周边餐厅同类价格相比,不高于9.5折(例如9折、8折等)。节假日(含周末)根据堂食就餐人员情况适当减少菜品数量或暂停保障。
各食堂供应保障种类、方式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予以调整。
★8.中标供应商承诺雇佣上一家服务供应商的炊事人员数量不能超过本次项目响应人员总数的40%,确保服务连续性,并引入新的、更高效的服务团队。
三、服务内容
1.餐饮管理公司须实行零售、配餐、套餐经营;每天为全院病人、工作人员、家属区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正常饮食保障;餐饮管理公司承诺提供24小时饮食保障服务。
★2.餐饮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和军队相关规定。项目内各食堂分别有完整团队,单独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及主要服务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等)的资历及其证明材料。餐饮管理公司负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发生劳动纠纷(包含但不限于意外伤亡和合同纠纷等)所有事项由餐饮管理公司自行负责。
★3.餐饮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与军队饮食保障社会化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规定和措施,确保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情况下提供正常饮食保障,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4.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由餐饮管理公司交由医院备案,餐饮管理公司采购的主副食原材料,应当有健全的监管机制,主副食品招标文件、合同、采价记录表、主副食品订单(采购计划)、主副食品进出库账册、各类检验检疫证明、实物验收记录等票据齐全。所有供应商主副食品采购源头须可追溯摸清,做到全程可溯可控。
★5.制定科学的营养配餐方案,食品安全的一切责任均由餐饮管理公司承担。
★6.履行保密守则,餐饮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透露国家、军队和医院的任何涉密信息。
★7.餐饮管理公司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对食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和分租。不得未经同意以医院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8.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医院备案。
9.配合医院完成信息化建设,推进保障餐饮信息化建设。
★10.医院有重大军事活动时,餐饮管理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并配合医院做好餐饮保障服务。在医院的协助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赋予的重大军事活动、突发、应急事件的有偿服务保障任务。
11.根据不同食堂现有餐具、炊具、厨具情况,承包方及时补充部分餐具、炊具、厨具等。
★12.餐饮管理公司须在传统节假日或举行运动会、小吃展等活动期间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食品售卖服务,并对部分餐食进行打折销售。
★13.员工、学员在非员工用餐区域就餐,享受不低于9折优惠(例如8.5折、8折等)
14.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含餐区厅内、厨房内部、楼梯走廊、以及食堂门前下水道、食堂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
15.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相关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承担,因操作人员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16.餐具清洗消毒(食堂所有各类餐具)。
★17.食品留样(每道菜留样不少于125克低温保存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登记)。
18.就餐秩序管理。负责就餐秩序管理和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就餐人数统计等。
★19.应急伙食保障。
节假日和特殊任务期间团餐的准备工作;演训等任务活动期间的膳食保障;协助水电气异常情况应急保障。
20.协助食堂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21.库房管理。
(1)中标供应商须至少指定1名库管(可兼职)负责食堂库房的日常管理,包括采购计划制定、物品验收与入库、库存物品分类、库存量监控、物品出库管理、库存盘点与清查、库存安全与维护以及库存数据分析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汇总上报库房资料。
(2)确保库房内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防止物品受潮、霉变、损坏或丢失。
22.财务管理:中标供应商应配备至少1名财务人员(可兼职),并定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汇总上报人员工资统计等各类财务、物资管理资料。
23.指派1名水电气安全员值守食堂,每天检查各类安全问题后上报采购人。
★24.中标供应商项目员工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建立营区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人员上岗前必须组织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后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在岗期间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体检和培训考核。中标供应商明确食堂员工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人员政审核查,人员不能有犯罪记录,不能有前科劣迹,不能有吸毒史,不得参与地方黑恶势力,以及其他不适合在军队工作的背景经历。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进出营门车辆不能使用行车记录仪等带有摄像定位功能的装置。人员要服从采购人管理,在部队营区范围内活动不得进行拍照录像直播等行为,不得在网络上或与他人讨论在部队的所见所闻,如违反规定,采购人及时清理,通报单位,并处以处罚,影响十分恶劣或屡禁不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服务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利用指纹打卡实现员工考勤。
★25.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特殊情况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每月反馈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情况(以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缴费凭证为准),如有违约将扣除一定金额的劳务服务费,具体金额合同明确。
27.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28.人员配置需求:
所有食堂员工岗位设置须满足就餐实际保障需求,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备,炊管人员与保障人员数量比不得低于1:30,等级厨师占炊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5%,人员配置及资质必须符合采购人实际保障需求。如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实际保障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
本项目派驻员素质要求:
岗位
人数配备基本要求
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
经理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2021年至今在投标人单位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采购人沟通,全面负责餐厅及政务接待场所管理。
岗位要求:从事餐饮管理时间8年以上;具有大型食堂或3星酒店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菜肴知识,有较强的理解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变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厨师长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2021年至今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负责餐厅食谱制定、餐厅厨师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
岗位要求: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有从事厨师长工作从业经验(提供聘书、合同或其它证明复印件);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具备2-3个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厨师
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2021年至今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厨师含红案、白案等,受过专业培训,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厨师团队不得少于总炊管服务人数的25%(含厨师长,其中面点师不得少于3人),55岁以下。
负责白案的厨师,至少一人具有5年以上白案工作经验,中式面点师(白案),25-55岁,会制作10种以上中西式点心,能熟练制作传统工艺的馒头、包子,熟悉现煮面条、米粉、抄手等的制作,并负责三餐面食制作。
服务员
 
受过专业培训,有餐厅服务工作经验;口齿清楚,服务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
杂工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表格中的具体岗位人数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和调整,但不得低于最低人员配置和上述各岗位的基本要求。
四、基本要求
1.完成早、中、晚餐等用餐需求及因特殊情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
2.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等物资。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服务团队配备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临时任务保障方案等。
★4.按照五区四线三分开要求开展保障工作。
(1)明确划分食堂内的五个功能区域,包括仓储区、粗加工区、切配区、烹饪制作区和就餐区。食堂承包商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布局,并确保每个区域的功能明确、设备齐全、卫生状况良好;设立四条加工线,即果蔬加工线、肉禽加工线、水产加工线和主食加工线,明确每条加工线的设备、工具和操作流程,确保食材在处理过程中不受交叉污染;同时做到食分类加工,生熟分开,洁污分流,确保食材在处理、加工和制作以及清洁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混淆。
(2)常态化清理维护,每餐随时清整,每日检查盘点,做到“6无”标准:无油垢、无积水、无异味、无蚊虫老鼠、无剩菜剩饭、无残余垃圾,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
5.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配备营养师(兼职),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菜品质量,每季度伙食保障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在85%以上。
7.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上个月员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8.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每月写出运行报告直接报公司管理层和采购人,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10.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11.中标供应商必须是自主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2.食堂易耗品如各类洗涤剂(玻璃水、清洁剂、烧碱等)、清洁工具(拖把、地刮、玻璃刮、水管等)、零星餐厨用具(锅碗瓢盆)、员工服装、办公用品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服务期内,非人为导致的餐厨设备、零星用具及场地设施设备损坏,由采购人负责更换维修;因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如数扣除相关费用。
15.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6.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调整员工,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完成人员更换。项目经理、厨师长等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同意后方可上岗。
17.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菜谱提供伙食保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服务内容外的其他有偿服务和商品。家属区食堂菜品售卖时仅支持使用医院就餐卡刷卡取餐、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微信、支付宝等非医院就餐卡的结算方式,如发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18.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与员工之间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工伤纠纷等),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某医院
2.服务期
招标合同为期3年,合同依据考评结果,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3.合同的续签
每季度末按照合同约定形式考核,如四个季度考核均合格,且年度平均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年度服务合同可续签,总计不超过3年。
六、伙食保障满意度调查
问卷测评结果是对自行采购招标供应商首年合同续约、日常履约监管的重要依据,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出相关情况。通过向食堂就餐人员等发放伙食保障满意度调查问卷,对伙食质量、口味、调剂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评价。
调查内容包括院内就餐人员对食堂的用餐环境、菜品质量、饭菜价格、服务态度和供应时间等5个方面的满意度。问卷包括11个选择题和1个开放性问题,以确保全面、客观的收集信息。注:结果统计方式,计算每道题的是勾选满意或非常满意视为合格,勾选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视为不合格。勾选满意问题数/问卷总题数=合格率。合格率大于85%(含)视为合格 。若低于85%的,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若服务期内连续两次低于85%的,或累计三次低于85%,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服务商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伙食保障满意度调查问卷:
1.您对食堂的服务态度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2.您对食堂的饭菜分量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3.您对食堂的菜品种类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4.您对食堂的菜品价格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5.您对食堂的菜品口味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6.您对食堂的用餐环境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7.您对食堂的餐具卫生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8.您对食堂的菜品卫生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9.您对食堂的供应时间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10.您对食堂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11.您对食堂的总体服务满意吗?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不满意
D.非常不满意
12.你对伙食保障还有什么意见建议或问题反映?

 
 
 
 
 

七、服务细则考核
1.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相关处理。
2.每月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医院员工满意度最低为85%,合同期间未达到满意度的,按每1%壹万元(10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连续2次或累计3次满意度低于85%以下,直接解除保障合同
九、其他责任
1.餐饮管理公司自觉接受医院上级、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医院军需办及社会化监督管理办实施不定期的各类检查。接受医院其他部门实施的不同形式的检查。餐饮管理公司应主动配合,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
2.医院对餐饮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采购验收、食品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控制。对人员体检、政审、工资奖金保险待遇进行监督。对不合理现象实施纠正或处罚。
3.医院负责审核所有供应给医院工作人员的主食、副食、小吃、汤类等价格,餐饮管理公司承诺按照医院审定的价格执行,对不合理的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其它供应食品的价格,医院进行指导。
4.餐饮管理公司自觉接受医院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自觉接受食品供应标准、食品价格检查监督。
5.医院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检查监督。
6.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和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军队卫生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正规化建设之规定、缺损相关管理制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产品质量事件,餐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经权威部门认定为餐饮管理公司责任,餐饮管理公司应负全责,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餐饮管理公司支付。医院有权先从餐饮管理公司预交的保证金中和食堂的收入中先扣除部分以支付相应费用,并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7.违反医院食品卫生安全、优质服务质量、医院IS09000管理体系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及《优质服务质量保证书》中任何一项条款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一次违规,处罚餐饮管理公司20000元违约金(从服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二次违规则加倍违约金。在一年内餐饮管理公司违规三次以上,双方解除合同,不得再继续签订合同,医院没收服务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餐饮管理公司负责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
8.不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饮食卫生安全、服务保障质量会议或其他饮食保障任务,违规一次餐饮管理公司承担30000元(从服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违约金,第二次违规则加倍违约金。在服务期内餐饮管理公司违规三次以上,双方解除合同,不得再继续签订合同,医院没收服务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餐饮管理公司负责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
9. 餐饮管理公司在医院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检查、检测、验收中不合格或受到医院或上各级领导公开批评的,医院有权向餐饮管理公司处罚金额20000元(从服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本年度再次发生违规、不合格,将加倍处罚;服务期内三次不合格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第二次违规的基础上加倍罚款,并解除双方合同,餐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0.食堂不得制作或提供任何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或饮品,食堂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饮酒场地和饮酒器具,包括但不限于酒杯、酒瓶、开瓶器等,一经发现处罚20000元(从服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帽子。违反者,一经发现,将处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若未及时整改到位,每次罚款1000元。
12.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待人,不得与就餐者发生争执。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或被就餐人员投诉,一经核实,将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罚款一次1000元,并向就餐者道歉。第二次发现,包罚款2000元,涉事人员做出书面检讨。第三次发生,罚款5000元,并调离涉事人员。
13.厨具设备管理不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厨具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如有损坏或浪费行为,将责令赔偿,并视情况给予罚款。厨具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因维护保养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在食堂餐品中发现异物(非食品成分或与食品不兼容的物质),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一经核实,处以罚款20000元。第二次发现,加处罚。若服务期内三次违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第二次违规罚款的基础上加倍罚款,并解除双方合同,餐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5.消防安全违规,食堂内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违反者,将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不到位第二次发现,处以罚款20000元,若服务期内三次违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第二次违规罚款的基础上加倍罚款,并解除双方合同,餐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对于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或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将进行培训和考核。若发现火灾等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瞒报、谎报或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1.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整。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其他招标文件指定方式,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投标者在中标后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国家相关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若投标者在中标后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利息)。若投标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
(1)餐饮管理公司每月及时核对营业收入并开具发票,按月结算。
(2)管理费及水电费。餐饮管理公司每月定时按相应面积缴纳管理费,每月定时缴纳水、电、气费。
(3)履约保证金应在医院扣款后15日内由承包供应商补齐至原保证金金额。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齐履约保证金,将视为违约行为,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十一、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现场勘查
经过招标人允许(联系人:***;联系电话:(023)***),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他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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