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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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60,000.00 元)
(专业领域:
车辆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越野车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80,000.00 1(件)
¥180,000.00

包2(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越野车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80,000.00 1(件)
¥1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4-08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08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范围内)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整车3年或10万公里。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其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要求:有专业的维护部门与维护队伍提供告警管理和故障处理,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损坏)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处理时间、负责人及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条款等),服务要求首问负责制,所有服务请求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咨询、受理、申告、监管、技术支持等服务,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并与用户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使用地范围设有常驻机构,以响应用户的技术服务要求,以提供维修和其他服务。
2.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应提供上述要求的免费保修期限。
3.成交供应商安装的任何零配件或耗材,必须是其原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买方提供书面许可,不可使用其他(非新的)配件。
4.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在保证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4.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2现场响应
遇到重大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24小时内不能修复设备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同档次备用机替代使用。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使用方故障通知后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5.成交供应商应为用户提供产品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
6.供货方须保证所供产品及所有零部件均为原厂正品、新品。
(七)付款方式:
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付红军
联系电话:
1303632655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米伟
联系电话:
186230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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