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中心螺栓、螺母等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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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心螺栓、螺母等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中心螺栓、螺母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XS202403-FJ003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心螺栓、螺母等。
(二)技术要求:按需方图纸技术要求执行。
(三)招标数量:约100万件。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3月26日(暂定)。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7点。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纸质版。
(四)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后),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招标费叁佰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招标费不退(招标费只开收据)。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龙飞路6号,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销售供应部。邮编:402560。
(三)联系人:宋世钢      18996398188
李逢春      18996398818
(四)电话:023-85192811
(五)综合管理部监督电话:023-85192300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承  诺  书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中心螺栓、螺母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招标过程中我司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贵司有权没收我司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贵司不再合作单位,如已与贵司有合作项目的,贵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一)我司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的;
(二)我司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的;
(三)我司在开标过程中放弃投标的;
(四)我司无理取闹、滋生事端的;
(五)我司拖延或拒绝签署合同的;
(六)我司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2024年3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往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处理以下事项,委托权限如下:
参加招议标会议,招议标文件的领取、递交、更改、撤回、签署及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回等事项。
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和其他附件等;负责签署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收发双方业务往来间的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处理有关检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异议处理等事务;办理货款结算、领取承兑汇票、发票、收据等事项。
代理人处理上述事项均代表我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将承担上述代理人相关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31日。
 
行政章:                         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专用章:
 
代理人签名:
 
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024年3月22日
发布时间: 2024-03-14 15: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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