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轨道交通支队重庆北站智慧普法基地改造升级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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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支队重庆北站智慧普法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采购人)委托对轨道交通支队重庆北站智慧普法基地改造升级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06,260.27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06,260.27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3-1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13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制作的竞采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竞采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服务内容。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设计费、人工费及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电力搭接、合同实施过程中各项手续办理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如有漏项,则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
1、中标公示后3个日历天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款项四舍五入到百位,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该项目无预付款。
3、项目经书面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按照中标金额与审计结算金额孰低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项(即:中标价高于结算价,按结算价支付款项;中标价低于结算价,按中标价支付款项)。
4、完工后书面验收合格并经两年质保期届满后,成交供应商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害事宜等情形,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渝强项目
联系电话:
023-6772130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联系人:
张敏
联系电话:
13500336889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06,260.27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06,260.27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206,260.27 | 1(件) | ¥206,260.27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3-1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13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制作的竞采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竞采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服务内容。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设计费、人工费及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电力搭接、合同实施过程中各项手续办理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如有漏项,则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
1、中标公示后3个日历天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款项四舍五入到百位,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该项目无预付款。
3、项目经书面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按照中标金额与审计结算金额孰低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项(即:中标价高于结算价,按结算价支付款项;中标价低于结算价,按中标价支付款项)。
4、完工后书面验收合格并经两年质保期届满后,成交供应商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害事宜等情形,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渝强项目
联系电话:
023-6772130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联系人:
张敏
联系电话:
1350033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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