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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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立项,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14.4万元/三年。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
   ②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住院部二楼),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1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4年3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采购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采购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投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履约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投标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投标人承担。
6、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3310322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报名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二、服务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年)
服务内容
招标限价
中标人数量
(名)
备注
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3
1台锅炉WNS2-1.25-YQ维保服务
14.4万元
1
服务地点:两江院区


2台锅炉(1台WNS2-1.25-YQ,1台WNS4-1.25-YQ)维保服务


服务地点:三院院区

(二)维保服务明细表
序号
维保项目
拟维保频次
(次/台·年)
工作说明
备注
报价
1
系统巡检
12*3
定期检查系统、设备、阀门、辅机、水泵及仪表运行工况、外观,及时排除潜在的运行故障及安全隐患;
每月度1次

2
安全评估
2*3
定期进行锅炉房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及时准确地排查安全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
每半年1次

3
燃烧器保养
1*3
1) 分解燃烧器,拆除机头、清洁喷嘴;
2) 清洁、调整点火电极;
3) 调整及试验风压开关;
4) 清洁及试验火焰监测器;
5) 检查并调整风机及叶轮的运行进行情况、并上油润滑;
6) 清洁进风口;
7) 调整燃烧工况;
8) 调整及试验燃气检漏仪;
9) 调整及试验燃气压力开关;
10) 清洁燃气(油)过滤器、阀组、管路;
11) 检查及试验程控器;
12) 组装燃烧器,安装电极时注意电极的间隙(2.5mm),电极与其他部件的间隙;
13) 整机试运行,适时调整燃烧工况;
每年度1次

4
热工调校
1*3
通过Tseto烟气分析仪检测锅炉排放烟气中的O2\CO\CO2\T等数据,精准调节燃烧器的空燃比,以达到安全燃烧和节能降耗的目的;
每年度1次

5
排放检测
1*3
通过专用NOx检测仪检测锅炉排放烟气中的NOx\CO等数据,及时监控环保排放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如不符合标准则及时汇报给客户方;
每年度1次

6
仪表代校
2*3
按照锅炉定检规则的项目进行准备(每年1-2次)
压力表2次:拆卸、送检、取表及报告、安装调试
安全阀1次:拆卸、送检、取阀及报告、安装调试
按照特种设备及计量规定

7
配合年检
1*3
按照锅炉定检规则的项目进行准备(每年1次)
内检:特检院进场前拆卸人孔、手孔、前烟箱等
外检:功能调试、预检测,各种保护测试等
每年度1次

8
远程及增值服务
根据锅炉情况,为降低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维保单位建立锅炉远程预警系统,根据锅炉实际条件接入软件或平台系统,提供远程预警服务。为确保数据可靠及安全,报价文件须提供锅炉远程安全预警系统厂家PaaS增值服务合同,及针对本项目提供有效的钉钉软件及易鲸云产品授权等软件平台系统的证明性文件。



9
安全生产及运维技术支持
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编制应急方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每年至少1次对我院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技术培训。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安全基本知识、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新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有书面记录并经被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10
故障维修
不限次
根据客户报修信息,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及时排查故障,保证客户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维修费免费,维修部件超过500元部分的另报维修方案,由甲方审计批示;投标方提供维修材料清单。
≤500的材料

11
技术咨询
不限次
根据客户需求24小时提供专家技术咨询,包括热水系统、采暖系统、蒸汽系统等;


12
修护维修
建档存档

将每次维护维修的记录、资料存档,每年交给甲方一次;根据运维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总结。



(三)、项目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完善的团队架构
针对本项目应成立专项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应熟悉锅炉维保、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并保持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若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办公人员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替换。
2、维保服务项目开展及对应特种设备管理
维保服务方需完成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故障应急维修、日常运行指导、年检前准备及配合检验、代检仪表及安全阀等工作;配合、协调完成锅炉的上级安全检查,数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针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及分析,为锅炉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3、响应服务与应急措施
选择技术经验丰富且具有良好协调能力的工程师作为本项目的检测技术负责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及时处理锅炉运行中突发的相关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需求到达现场处理应急故障,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
(四)拟定详细的维保服务方案。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服务需求”后进行准确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员工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交通费、税费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补偿额外费用。
(二)验收方式
按照《维保服务明细表》约定内容完成锅炉维保服务,并提供合同执行中由采购人主管部门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维保记录、维保总结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金额测算每季度费用,费用支付采取季度支付方式。
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当季度自行监测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3、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当季度全额发票和运行维护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及说明。
4、每年前3个季度,采购人经审查单据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全额支付当季度应付金额;每年最后一个季度,中标人还需提供年度服务总结。
5、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四)踏勘现场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前须进行现场勘查,以便充分了解两个院区的锅炉配置及设备类型。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内须提供现场勘查确认书(踏勘结束后向踏勘现场联系人获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本项目维保服务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马上伤害、财产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等承担全部责任;
4.统一踏勘时间:2024年3月12日14:00时;
踏勘集合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住院部三楼后勤处办公室;
踏勘现场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63390095
(五)业绩要求
为保证有充分经验为医院业务开展提供锅炉运行保障,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内三甲医院的锅炉维保服务业绩(提供不少于三份合同复印件)。
(六)培训
中标人对其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管理人员能够正常进行对应管理工作(包括并不限于锅炉日常维护、应急处理措施等)。
(七)争议解决
凡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第二篇服务需求、第三篇商务要求”承诺明确接受,且其承诺内容必须符合前述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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