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DNA耗材试剂询价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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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DNA耗材试剂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度铜梁区公安局DNA耗材试剂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49.60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在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1号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获取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所有资料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9:00-9:30
(七)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9:3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银行转账或电汇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具体到账时间以采购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北京时间 17:00。
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中兴路支行
账号:50050119370000000544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2)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准予注销纸质投标保函。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白龙大道7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024年度铜梁区公安局DNA耗材试剂采购 | 49.6045 | 0.9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工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供应商根据自身及投标情况选择行业,一个市场主体仅能选择一个对应行业。) |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49.60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在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1号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获取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所有资料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9:00-9:30
(七)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9:3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银行转账或电汇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具体到账时间以采购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北京时间 17:00。
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中兴路支行
账号:50050119370000000544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2)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准予注销纸质投标保函。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白龙大道7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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