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制动委外维修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招标公告】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制动委外维修项目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制动委外维修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制动委外维修项目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制动委外维修项目(招标编号:SFG2300051234A)的补遗如下:
补遗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
承担过至少1个地铁车辆制动系统新造业绩,新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
变更为: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
承担过至少1个地铁车辆制动系统新造业绩,新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若为母公司投标,允许提供其子公司的业绩,除提供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补遗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资格审查资料(三)业绩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
变更为: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若为母公司投标,允许提供其子公司的业绩,除提供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补遗3、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032000.00元(大写:肆佰零叁万贰仟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补遗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大修制动委外维修补遗通知03.01.do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制动委外维修项目(招标编号:SFG2300051234A)的补遗如下:
补遗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
承担过至少1个地铁车辆制动系统新造业绩,新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
变更为: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
承担过至少1个地铁车辆制动系统新造业绩,新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若为母公司投标,允许提供其子公司的业绩,除提供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补遗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资格审查资料(三)业绩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
变更为: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则须提供其项目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内容)。若为母公司投标,允许提供其子公司的业绩,除提供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补遗3、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032000.00元(大写:肆佰零叁万贰仟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补遗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大修制动委外维修补遗通知03.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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