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处购警用防割手套网上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处购警用防割手套网上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对渝中区公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处购警用防割手套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对 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处购警用防割手套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7,500.00 元)
(专业领域:
警用装备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7,5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附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2-26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请按照附件要求对技术(质量)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技术(质量)部分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若成交供应商采用物流等方式运输物品,不能到达现场,应留存签收记录,以备查验。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交货时,采购人将对制造商的货物进行抽样、封样后送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相关性能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对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待重新生产后再次进行抽检,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两次检测均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货物予以退货处理,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金额50%作为违约金,同时终止合同执行。
7. 每件产品外包装应标注“装备名称、装备型号、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检测费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按供货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对应款项;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的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1.4其他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同类单警装备进行无偿报废回收处理。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其他要求:
知识产权、培训等其他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联系人:
宋可欣
联系电话:
023-63940196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联系人:
银警官
联系电话:
023-63940196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7,500.00 元)
(专业领域:
警用装备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7,5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手套 需求描述 警用防割手套2300副(其中白色款450副,黑色款1850副) | ¥25.00 | 2300(副) | ¥57,5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附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2-26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请按照附件要求对技术(质量)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技术(质量)部分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若成交供应商采用物流等方式运输物品,不能到达现场,应留存签收记录,以备查验。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交货时,采购人将对制造商的货物进行抽样、封样后送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相关性能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对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待重新生产后再次进行抽检,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两次检测均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货物予以退货处理,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金额50%作为违约金,同时终止合同执行。
7. 每件产品外包装应标注“装备名称、装备型号、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检测费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按供货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对应款项;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的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1.4其他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同类单警装备进行无偿报废回收处理。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其他要求:
知识产权、培训等其他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联系人:
宋可欣
联系电话:
023-63940196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联系人:
银警官
联系电话:
023-63940196
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