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110kV专用变电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2-09

【招标公告】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110kV专用变电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变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110kV专用变电站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110kV专用变电站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ZJZB-2023-19664),招标人为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本招标项目估算金额:本招标项目估算金额41577814.45元(不含税),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338958.50元(不含税,含暂定安全文明施工费166156.88元),设备材料估算金额***.95元(不含税)。
1.1.2 建设地点:重庆市。
1.1.3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电力工程和外市电工程的相关设备采购和全部施工工作,具体为:
(1)负责建设110千伏专用变电站,主变容量本期2×63MVA,远期4×63MVA;110kV出线本期2回,远期2回;110kV母线采用双母线接线;10kV出线本期24回,远期48回;10kV母线本期采用单母线分段(同时考虑1-2段的分段和隔离开关柜及2-3段的隔离开关柜),远期采用单母线四分段接线的建设。以及由上端变电站至本项目自建110kV变电站的外市电引入。包含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系统调试、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直至通过当地电力部门的竣工验收并获得入网许可证,实现本项目的顺利供电。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包括:2台63MVA主变压器、成套110kV GIS配电装置、10kV配电装置、成套电容器装置、站用电系统、二次保护装置、通信及远动系统、防雷接地及由上端变电站至本项目的110kV电缆等。
(2)根据设计文件、发包人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和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提交集采物资需求,配合完成需求确认。根据合同或委托书约定按时完成其他非集采物资的采购、货物接收、存储保管等工作。
(3)根据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技术规范、有关建设规范对以上建设环节的程序性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在各环节内的建设程序和工艺要求,完成各环节采购或施工任务。
(4)负责办理停电手续及与电力公司关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竣工验收及验收资料的交付。同时代理招标人通过当地电力部门的竣工验收,并获得入网许可证。
(5)因本项目投产进度有可能晚于数据中心用电需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有可能以临时过渡用电保证数据中心首批能力双路市电要求。乙方需负责协调当地电力部门,确保临时过渡用电。完成辖区供电部门对本电力工程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等。包含但不限于具体负责电力部门政策文件搜集、用电方相关申请文件起草、营业场所手续办理、相关协调会议的召集承办和服务。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提供申办手续所必须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盖章。
(6)与建设单位和甲方共同完成辖区供电部门对本电力工程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等。乙方具体负责电力部门政策文件搜集、用电方相关申请文件起草、营业场所手续办理、相关协调会议的召集承办和服务。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提供申办手续所必须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盖章。
(7)工程验收前,乙方须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待甲方组织验收并通过后再向辖区供电部门及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1.1.4缺陷责任期:2年。
1.1.5质量要求:必须按“达标投产”的要求组织施工,并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第一章4.规程规范及要求相关考评标准。
1.1.6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承包人作为发包人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下一次[本项目]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发包人就再次采购[本项目]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下一次[本项目]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发包人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工期要求:1)设备到货:订单下发后9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2)具体验收时间按订单要求执行。
1.3 承包方式:包施工和乙供设备材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计价定额的97%作为最高限价,设备材料最高限价为***.95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3.1安全生产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1.3.2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承装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4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承担过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或总承包方式中的施工业绩)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如提供总承包业绩,其中施工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单项目以合同签订或者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为框架项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或者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②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③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1人,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提供项目经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须承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如不满足承诺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B.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须具备电气工程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C.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相应证书扫描件及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②注册建造师人员须提供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1.6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组建项目部,至少配置15名特种作业人员,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8购买保险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11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近两年(自2022年2月2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通服供应链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购买:
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和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发票获取。
(1)注册: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步骤详见网站公告通知栏:《网上购买标书发票信息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售标温馨提示》。
(2)报名、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项目管理】,检索本项目后点击“标书购买”,填写基本信息后完成支付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可在报名系统界面直接下载。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3806127、020-83820346。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gateway)及中国通服招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7.1联系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科园四路257号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89.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804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752949507@139.com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何嘉欣
电子邮件:hejiaxin.gyl@chinaccs.cn
电    话:020-83820346
银行帐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8709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3752949507@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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