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线探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2-07

【招标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线探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管线探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线探漏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线探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线探漏服务项目(第二次),包括但不限于规定区域内,在服务期限内按比选人时间和地点要求,对几江半岛片区、德感片区、双福片区区域分别不低于6个轮次的全网漏点探测、漏点及管线走向的定点定位;比选人临时指定的地下给水管线的漏点探测、漏点及管线走向的定点定位;根据管网探测成果对管网现状及改造方法提出建议并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及范围)。
2.2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2.3服务期:暂定不超过18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起算,时限以投标人承诺的规定区域内提供探漏服务轮次数(a+6)个月为准)。注: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承诺的增加的轮次数即为比选文件服务期所述代号a。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15万m3/d规模的自来水公司10万元以上地下管线漏水探测业绩2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证明(需体现自来水公司制水规模),均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 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在投标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的第(3)项除须提供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六、其它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六、其它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的除外)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比选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2月06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2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系人:邹老师、阙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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