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金渝隧道改造及匝道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招标公告】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金渝隧道改造及匝道工程答疑补遗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金渝隧道改造及匝道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C区路网工程-金渝隧道改造及匝道工程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
问题(一)
招标人招标大量的清单项目特种中包含了“投标人需要考虑的其他费用:出现塌孔、垮孔、流砂、孤石、漏浆等各种施工情况,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塌孔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成孔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予计量。”内容,请问招标人写的时候是否也如实对应考虑了相应的费用?还是只是让投标人自行考虑限价中并未考虑?请明示。这种无限风险如果招标没考虑就让投标人承担是否公平?请如实回答?
答复:请投标人根据清单描述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投标单价。
问题(二)
有些补项清单没有计量规则,请招标人复核,如04B007,04B004等等
答复:以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三)
清单“040402012003Φ22锁脚锚杆”项,特证中描述投标人需要考虑的其他费用:出现塌孔、垮孔、流砂、孤石、漏浆等各种施工情况,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塌孔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成孔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予计量。招标人是否在清单中考虑相关费用,如果没有考虑就让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不妥?请明确,也请不要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给的限价应该对其所列内容负责,不应该什么都让投标人考虑,如果没有列费用就让投标人考虑是不公平的。
答复:请投标人根据清单描述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投标单价。
问题(四)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要求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T-306-2018中的要求,竣工图章的样式和尺寸应符合《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5.6.4条的规定。竣工图章或图签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既不符合招标文件范本要求,也不符合DBJ50/T-306-2018的要求,建议取消盖章齐全的竣工图这一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五)
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① 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名盖章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即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请导入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或直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均可。
2.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招标人名称无法填写,请问该页面招标人名称可否不填写?"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名盖章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即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请导入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或直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均可。清单页面是否填写招标人名称,不作为评审依据。
问题(六)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款是支付到联合体成员单位吗?发票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开具吗?
答复:联合体投标人自行协商工程款支付对象及发票开具主体,并在联合体协议明确,中标后将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在合同中完善。
问题(七)
1、金渝隧道改造项目缺:1金渝匝道桥立面布置图,2金渝匝道桥支座布置图。
答复: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图纸。
2、雨水工程中的雨水检查井无大样图,且项目特征中的注明的图集未明确具体类型。
答复:本次设计雨水检查井详见《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检查井》(DJBT50-121)18S01-15圆形预制混凝土检查井。
3、金渝砸道桥无立面图,无P4-1大样图。
答复:金渝匝道桥立面图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图纸,P4-1非本项目招标范围。
问题(八)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款可以支付到联合体成员单位吗?发票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单元开具吗?
答复:联合体投标人自行协商工程款支付对象及发票开具主体,并在联合体协议明确,中标后将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在合同中完善。
问题(九)
本招标工程企业业绩要求: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 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然而,竣工图是不需加盖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公章的,是否是要求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或图签,且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字齐全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十)
工程量清单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序号41,项目编码030411003002的清单名称桥架100x50,清单特征:1.名称:桥架;2.规格及型号:200x100,3.材质:钢制;请问桥架在清单名称与清单特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请明示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十一)
1、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规定,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制作投标文件。
2、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业绩”。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都不体现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的名字。
请问:投标人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体现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不接受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满足要求。
3、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文件格式“(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是否不填写内容,仅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一)条。
4、资格审查部分中(八)其他资料中,提供了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如我司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否在投标文件中删除“(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所有内容?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转账支票或电汇、纸质投标保函三种方式之一。若投标人不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留或直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均可。
问题(十二)
1、请问关于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二)条。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做了相应调整,最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
请问: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答复:详见补遗第(三)条。
4、本次投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答复:是。
5、请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
答复:可以提供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问题(十三)
你好,招标人,此项目面对全国招标,各省的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格式版本不一致,由于我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更新升级后无法打印出显示连续养
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字样,经咨询我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全省社保系统现在打印出具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参保时间”、“缴费记录开始时间如:2010-11”、“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如:2024-1”、“实际缴费月数如:145”以及“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相关时间参保信息。请问我司提供上述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我司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体现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逐月缴费信息的截图和省社保局针对此类情况出具的“关于电子参保证明格式的通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要求。
问题(十四)
你好,招标人,此项目面对全国招标,各省的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格式版本不一致,由于我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更新升级后无法打印出显示连续养
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字样,经咨询我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全省社保系统现在打印出具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参保时间”、“缴
费记录开始时间如:2010-11”、“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如:2024-1”、“实际缴费月数如:145”以及“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相关时间参保信息。请问我司提供上述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我司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体现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逐月缴费信息的截图和省社保局针对此类情况出具的“关于电子参保证明格式的通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要求。
问题(十五)
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直接删除?还是需要保留?
答复:若不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留或直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均可。
问题(十六)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所涉及的承诺内容,投标人可以提供其他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问题(十七)
请问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提供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问题(十八)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请问提供的合同协议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答复:可以仅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见补遗第(四)条要求。
问题(十九)
因整本的财务报表内容非常多,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即可?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二十)
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三)条。
问题(二十一)
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二)条。
问题(二十二)
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复:详见补遗第(五)条。
问题(二十三)
因该项目的投标时间包含了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请问项目开标时间是否可以延期几天?
答复:开标时间详见补遗第(二十)条。
问题(二十四)
招标文件1.4.1.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 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而按竣工资料管理规定竣工图要求是设计图未更改的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图已更改的加竣工图签即可,故应取消竣工图需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要求,妥否?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五)
城市车行地通道,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隧道工程(指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隧道),投标人提供的隧道工程业绩须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且必须包括隧道结构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等的要求。
答复:城市车行地通道属于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二十六)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业绩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七)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八)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齐全且盖竣工图章齐全)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九)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竣工图加盖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齐全的竣工图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三十)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请问,我司业绩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签字齐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三十一)
1.4.1中5.2.3要求项目经理有其它项目任职的情形的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允许在建项目经理参与项目投标,中标后申请取消原在建项目经理备案即可?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若拟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拟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拟中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拟中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拟中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问题(三十二)
项目经理要求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与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或隧道工程及以上职称,两者为什么不统一为一类
答复:项目经理已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故项目经理职称只需满足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即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三)
市政工程中,城市下穿隧道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中,业绩类别要求的隧道工程。
答复:城市下穿隧道属于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三十四)
根据本项目挂网清单及施工图内容得知,本项目隧道工程施工由明挖段和暗挖段组合形成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隧道工程业绩中暗挖、U型槽敞开段累计总长580米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呢?"
答复: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三十五)
根据本项目挂网清单及施工图内容得知,本项目隧道工程施工由明挖段和暗挖段组合形成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隧道工程业绩中暗挖、U型槽敞开段累计总长580米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呢?"
答复: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三十六)
关于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经理业绩中项目经理满足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业绩。是否存在增大投标人员,项目经理应该按照实际有经验的项目经理业绩,增设为什么不增加生产经理入内。
答复:本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要求拟派人员应具备工程技术管理能力,项目经理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七)
业绩必须包括隧道结构工程施工,请问隧道结构工程施工是怎么定义的?请明确
答复: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业绩应包含隧道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若仅是局部提档升级或装饰工程等则不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三十八)
评标委员会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请明确招标人代表有几个?
答复: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成员组成,其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招标人将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三十九)
关于本项目业绩要求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请问市政道路的双洞六车道是否满足条件?
答复: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四十)
本项目招标的项目经理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提出问题,那么答辩的问题以及答辩时长是否提前告知?
答复:详见补遗第(六)条。
二、补遗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文件格式“(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可不填写内容或填写为“/”,仅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二)投标函中工期、工程质量,以及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均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附录中的备注可不填写。
(三)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填长期或划/均可。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所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是指: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人员及盖章页等合同页面)。
(五) 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PDF 签章版的格式为准。
(六)项目经理答辩时长约5分钟至10分钟,具体以评标委员会实际提问及投标人项目经理回答内容时长为准。答辩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统一提出。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竣工图(至少包括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竣工图章中的签字应齐全)并加盖业主公章,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八)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中工程规模要求,修改为: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 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开挖宽度11m及以上,隧道明挖或暗挖方式不限。
(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第10小条修改为:
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第15小条“土石方的计量计价”第(5)款修改为:
缺方回填(缺方均按图示理论工程量计算),取土点由招标人指定或报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未经允许不得接收外来渣土,所取填料应符合设计回填要求,运距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综合考虑,缺方回填清单报价包干计取,不因来料不同做任何调整;
(十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第30条(7)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10.21条第(7)小条修改为:
施工供水、供电:投标人应服从片区土地管理及用水、用电管理,按招标人指定位置进行接水、接电(接水口、接电口位置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转供水、供电协议,并按协议约定预存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接水、接电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电损耗、水损耗、安装、维保、维护(高压进线、内线、设备等)、拆除、二次或多次迁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测算并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中进行报价,包干使用。
(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条 第(2)小条第⑦款修改为:
本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后,待承包人完成工程移交、场地清理以及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后最晚于次次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产值的85%;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报送结算,结算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完毕后最晚于次次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发包人审核结算价的90%;结算经跟审单位审核完毕后最晚于次次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跟审单位审核结算价的97%;若本项目接受上级有权部门抽检审计,则本合同结算金额以上级有权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无论本项目何时接受上级有权部门抽检审计,若审计结算金额小于发包人累计向承包人支付金额时,承包人须在最终审计结论报告出具后 20个工作日内将超付金额无条件退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每超出一天按应退还总金额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十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 条第(2)小条第⑩款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10.5条修改为:
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新开设工程款监管银行账户及农民工工资专户,发包人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内,同时发包人、承包人、开户银行签订工程款监管账户三方协议,约定有关监管事宜,发包人有权查阅工程款资金流向,确保工程款用于项目建设。若承包人开立账户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延迟工程款支付,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条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
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按以下办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
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执行;若同一专业、不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则按照最低单价执行。
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若同一专业、不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则参照最低单价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材料(或设备)种类、规格及型号在施工时因设计变更发生变化,但施工工艺、方法及适用的定额子目未发生变化,仅对该清单项变化的材料(或设备)调整价差。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材料(或设备)价差*定额消耗量(若没有定额消耗量的,则单位消耗量按1计取)。
10.4.1.3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既无相同也无类似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LJGZ-2013)及重庆市相应2018计价定额和现行其他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取费标准进行组价后下浮A作为结算综合单价。
(1)下浮比例A为:[1-(中标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00%+10%】,其中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或设备)价差不下浮。
(2)人工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
(3)材料单价:
①承包人投标价有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
②承包人投标价有的,但投标报价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的,或者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的,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中有的,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乘以(1-下浮率)执行,信息价下浮率为:10%;
③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认质核价可按全费用清单单价核定的,优先采用全费用清单单价核定。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工程分类的费用标准执行(投标报价中费用标准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费用标准的,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费用标准执行)。
10.4.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也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基价执行2018年计价定额的基价,2018年计价定额没有的基价,按认质核价确定价格的70%计算);或参照重庆市场相同工作的市场价格上报监理人,最终价格按承包人、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共同询价确认的价格执行。
10.4.1.5以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设备单价等的确认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10.4.1.6如产生的清单新增项目属《两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计价条款》(渝两江招投标发﹝2019﹞2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已有单价的,则直接优先采用。
(十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1.2条第(9)小条 修改为:
(9)关于甩项竣工验收的结算约定:
若发生本合同允许的甩项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结算原则仍遵照合同竣工结算办法中计量原则及计价原则进行结算。甩项竣工验收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对后续完成甩项工作进行约定:在签订补充协议2年内,若甩项工程具备施工条件,承包人必须按约定完成甩项工程,并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若补充协议签订满2年后甩项工程仍不具备施工条件,在具备条件时承包人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完成甩项工程,若承包人不愿完成甩项工程,发包人则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甩项工程。
注:其中措施费调整计算公式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为甩项验收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
承包人完成甩项工程的费用结算原则:
①根据实际再次进出场情况及留守看管情况,仅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退场期间守护看管费、为实施甩项工程采取的原报价时未考虑的特殊措施费,并按本合同计量计价相关约定办理收方、签证后计取费用。
②承包人完成甩项工程的实体内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仍按原合同清单报价及合同相关约定计取。
③措施费的结算原则: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文件规定计取。
按实计量的技术措施费按经发包人审批的方案及按实收方签证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已标价措施项目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确定。
除按实计算的技术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的措施费,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甩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与中标分部分项工程总金额之比乘以中标时措施费报价总金额(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计量的技术措施费外)进行结算。
④规费: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甩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与中标分部分项工程总金额之比乘以规费中标报价进行结算。
⑤税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其他涉及结算的计量计价原则按合同相应约定。
(十六)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123254366.84 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伍万肆仟叁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2706027.64元,暂列金额按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暂列金额已计税,计入总报价时不再计算税金)。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额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与本补遗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填报的每项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发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以本补遗发出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十七)补充图纸、 图纸答疑设计回复随本补遗一并发出,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十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调整为245万元。
(十九)投标人在造价软件完成报价,导出电子投标书时,若出现“接口要求单位工程 技术措施费至少设置一个分部,请设置后再次生成接口”情况,请投标人在“技术措施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下新建一个空白子分部即可。投标人本次投标,不因在“技术措施费”单位工程中新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为空白被否决。
(二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30分。
附件: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分部分项清单最高限价)
补充图纸
图纸答疑设计回复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50000120240117019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补充图纸.zip
图纸答疑设计回复汇总.docx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
问题(一)
招标人招标大量的清单项目特种中包含了“投标人需要考虑的其他费用:出现塌孔、垮孔、流砂、孤石、漏浆等各种施工情况,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塌孔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成孔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予计量。”内容,请问招标人写的时候是否也如实对应考虑了相应的费用?还是只是让投标人自行考虑限价中并未考虑?请明示。这种无限风险如果招标没考虑就让投标人承担是否公平?请如实回答?
答复:请投标人根据清单描述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投标单价。
问题(二)
有些补项清单没有计量规则,请招标人复核,如04B007,04B004等等
答复:以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三)
清单“040402012003Φ22锁脚锚杆”项,特证中描述投标人需要考虑的其他费用:出现塌孔、垮孔、流砂、孤石、漏浆等各种施工情况,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塌孔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成孔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予计量。招标人是否在清单中考虑相关费用,如果没有考虑就让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不妥?请明确,也请不要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给的限价应该对其所列内容负责,不应该什么都让投标人考虑,如果没有列费用就让投标人考虑是不公平的。
答复:请投标人根据清单描述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投标单价。
问题(四)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要求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T-306-2018中的要求,竣工图章的样式和尺寸应符合《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5.6.4条的规定。竣工图章或图签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既不符合招标文件范本要求,也不符合DBJ50/T-306-2018的要求,建议取消盖章齐全的竣工图这一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五)
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① 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名盖章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即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请导入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或直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均可。
2.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招标人名称无法填写,请问该页面招标人名称可否不填写?"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名盖章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即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请导入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或直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均可。清单页面是否填写招标人名称,不作为评审依据。
问题(六)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款是支付到联合体成员单位吗?发票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开具吗?
答复:联合体投标人自行协商工程款支付对象及发票开具主体,并在联合体协议明确,中标后将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在合同中完善。
问题(七)
1、金渝隧道改造项目缺:1金渝匝道桥立面布置图,2金渝匝道桥支座布置图。
答复: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图纸。
2、雨水工程中的雨水检查井无大样图,且项目特征中的注明的图集未明确具体类型。
答复:本次设计雨水检查井详见《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检查井》(DJBT50-121)18S01-15圆形预制混凝土检查井。
3、金渝砸道桥无立面图,无P4-1大样图。
答复:金渝匝道桥立面图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图纸,P4-1非本项目招标范围。
问题(八)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款可以支付到联合体成员单位吗?发票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单元开具吗?
答复:联合体投标人自行协商工程款支付对象及发票开具主体,并在联合体协议明确,中标后将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在合同中完善。
问题(九)
本招标工程企业业绩要求: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 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然而,竣工图是不需加盖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公章的,是否是要求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或图签,且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字齐全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十)
工程量清单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序号41,项目编码030411003002的清单名称桥架100x50,清单特征:1.名称:桥架;2.规格及型号:200x100,3.材质:钢制;请问桥架在清单名称与清单特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请明示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十一)
1、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规定,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制作投标文件。
2、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业绩”。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都不体现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的名字。
请问:投标人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体现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不接受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满足要求。
3、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文件格式“(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是否不填写内容,仅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一)条。
4、资格审查部分中(八)其他资料中,提供了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如我司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否在投标文件中删除“(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所有内容?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转账支票或电汇、纸质投标保函三种方式之一。若投标人不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留或直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均可。
问题(十二)
1、请问关于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二)条。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做了相应调整,最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
请问: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答复:详见补遗第(三)条。
4、本次投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答复:是。
5、请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
答复:可以提供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问题(十三)
你好,招标人,此项目面对全国招标,各省的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格式版本不一致,由于我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更新升级后无法打印出显示连续养
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字样,经咨询我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全省社保系统现在打印出具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参保时间”、“缴费记录开始时间如:2010-11”、“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如:2024-1”、“实际缴费月数如:145”以及“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相关时间参保信息。请问我司提供上述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我司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体现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逐月缴费信息的截图和省社保局针对此类情况出具的“关于电子参保证明格式的通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要求。
问题(十四)
你好,招标人,此项目面对全国招标,各省的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格式版本不一致,由于我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更新升级后无法打印出显示连续养
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字样,经咨询我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全省社保系统现在打印出具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参保时间”、“缴
费记录开始时间如:2010-11”、“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如:2024-1”、“实际缴费月数如:145”以及“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相关时间参保信息。请问我司提供上述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我司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体现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逐月缴费信息的截图和省社保局针对此类情况出具的“关于电子参保证明格式的通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要求。
问题(十五)
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直接删除?还是需要保留?
答复:若不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留或直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均可。
问题(十六)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所涉及的承诺内容,投标人可以提供其他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问题(十七)
请问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提供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问题(十八)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请问提供的合同协议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答复:可以仅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见补遗第(四)条要求。
问题(十九)
因整本的财务报表内容非常多,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即可?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二十)
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三)条。
问题(二十一)
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复:详见补遗第(二)条。
问题(二十二)
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复:详见补遗第(五)条。
问题(二十三)
因该项目的投标时间包含了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请问项目开标时间是否可以延期几天?
答复:开标时间详见补遗第(二十)条。
问题(二十四)
招标文件1.4.1.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 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而按竣工资料管理规定竣工图要求是设计图未更改的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图已更改的加竣工图签即可,故应取消竣工图需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要求,妥否?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五)
城市车行地通道,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隧道工程(指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隧道),投标人提供的隧道工程业绩须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且必须包括隧道结构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等的要求。
答复:城市车行地通道属于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二十六)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业绩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七)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八)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齐全且盖竣工图章齐全)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二十九)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竣工图加盖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齐全的竣工图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三十)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公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请问,我司业绩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签字齐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第(七)条。
问题(三十一)
1.4.1中5.2.3要求项目经理有其它项目任职的情形的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允许在建项目经理参与项目投标,中标后申请取消原在建项目经理备案即可?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若拟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拟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拟中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拟中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拟中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问题(三十二)
项目经理要求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与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或隧道工程及以上职称,两者为什么不统一为一类
答复:项目经理已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故项目经理职称只需满足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即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三)
市政工程中,城市下穿隧道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中,业绩类别要求的隧道工程。
答复:城市下穿隧道属于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三十四)
根据本项目挂网清单及施工图内容得知,本项目隧道工程施工由明挖段和暗挖段组合形成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隧道工程业绩中暗挖、U型槽敞开段累计总长580米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呢?"
答复: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三十五)
根据本项目挂网清单及施工图内容得知,本项目隧道工程施工由明挖段和暗挖段组合形成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隧道工程业绩中暗挖、U型槽敞开段累计总长580米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呢?"
答复: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三十六)
关于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经理业绩中项目经理满足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业绩。是否存在增大投标人员,项目经理应该按照实际有经验的项目经理业绩,增设为什么不增加生产经理入内。
答复:本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要求拟派人员应具备工程技术管理能力,项目经理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七)
业绩必须包括隧道结构工程施工,请问隧道结构工程施工是怎么定义的?请明确
答复: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业绩应包含隧道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若仅是局部提档升级或装饰工程等则不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三十八)
评标委员会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请明确招标人代表有几个?
答复: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成员组成,其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招标人将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三十九)
关于本项目业绩要求隧道单洞内轮廓宽度11m及以上,请问市政道路的双洞六车道是否满足条件?
答复:投标人业绩工程规模要求详见本补遗第(八)条。
问题(四十)
本项目招标的项目经理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提出问题,那么答辩的问题以及答辩时长是否提前告知?
答复:详见补遗第(六)条。
二、补遗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文件格式“(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可不填写内容或填写为“/”,仅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二)投标函中工期、工程质量,以及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均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附录中的备注可不填写。
(三)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填长期或划/均可。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所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是指: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人员及盖章页等合同页面)。
(五) 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PDF 签章版的格式为准。
(六)项目经理答辩时长约5分钟至10分钟,具体以评标委员会实际提问及投标人项目经理回答内容时长为准。答辩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统一提出。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提供业主联系人及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和竣工图(至少包括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竣工图章中的签字应齐全)并加盖业主公章,仅有业主证明视为业绩无效。
(八)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中工程规模要求,修改为: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隧道累计总长580m 及以上,且隧道单洞开挖宽度11m及以上,隧道明挖或暗挖方式不限。
(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第10小条修改为:
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第15小条“土石方的计量计价”第(5)款修改为:
缺方回填(缺方均按图示理论工程量计算),取土点由招标人指定或报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未经允许不得接收外来渣土,所取填料应符合设计回填要求,运距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综合考虑,缺方回填清单报价包干计取,不因来料不同做任何调整;
(十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第30条(7)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10.21条第(7)小条修改为:
施工供水、供电:投标人应服从片区土地管理及用水、用电管理,按招标人指定位置进行接水、接电(接水口、接电口位置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转供水、供电协议,并按协议约定预存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接水、接电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电损耗、水损耗、安装、维保、维护(高压进线、内线、设备等)、拆除、二次或多次迁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测算并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中进行报价,包干使用。
(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条 第(2)小条第⑦款修改为:
本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后,待承包人完成工程移交、场地清理以及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后最晚于次次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产值的85%;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报送结算,结算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完毕后最晚于次次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发包人审核结算价的90%;结算经跟审单位审核完毕后最晚于次次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跟审单位审核结算价的97%;若本项目接受上级有权部门抽检审计,则本合同结算金额以上级有权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无论本项目何时接受上级有权部门抽检审计,若审计结算金额小于发包人累计向承包人支付金额时,承包人须在最终审计结论报告出具后 20个工作日内将超付金额无条件退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每超出一天按应退还总金额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十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 条第(2)小条第⑩款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10.5条修改为:
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新开设工程款监管银行账户及农民工工资专户,发包人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内,同时发包人、承包人、开户银行签订工程款监管账户三方协议,约定有关监管事宜,发包人有权查阅工程款资金流向,确保工程款用于项目建设。若承包人开立账户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延迟工程款支付,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条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
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按以下办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
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执行;若同一专业、不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则按照最低单价执行。
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若同一专业、不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则参照最低单价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材料(或设备)种类、规格及型号在施工时因设计变更发生变化,但施工工艺、方法及适用的定额子目未发生变化,仅对该清单项变化的材料(或设备)调整价差。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材料(或设备)价差*定额消耗量(若没有定额消耗量的,则单位消耗量按1计取)。
10.4.1.3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既无相同也无类似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LJGZ-2013)及重庆市相应2018计价定额和现行其他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取费标准进行组价后下浮A作为结算综合单价。
(1)下浮比例A为:[1-(中标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00%+10%】,其中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或设备)价差不下浮。
(2)人工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
(3)材料单价:
①承包人投标价有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
②承包人投标价有的,但投标报价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的,或者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的,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中有的,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乘以(1-下浮率)执行,信息价下浮率为:10%;
③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认质核价可按全费用清单单价核定的,优先采用全费用清单单价核定。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工程分类的费用标准执行(投标报价中费用标准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费用标准的,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费用标准执行)。
10.4.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也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基价执行2018年计价定额的基价,2018年计价定额没有的基价,按认质核价确定价格的70%计算);或参照重庆市场相同工作的市场价格上报监理人,最终价格按承包人、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共同询价确认的价格执行。
10.4.1.5以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设备单价等的确认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10.4.1.6如产生的清单新增项目属《两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计价条款》(渝两江招投标发﹝2019﹞2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已有单价的,则直接优先采用。
(十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1.2条第(9)小条 修改为:
(9)关于甩项竣工验收的结算约定:
若发生本合同允许的甩项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结算原则仍遵照合同竣工结算办法中计量原则及计价原则进行结算。甩项竣工验收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对后续完成甩项工作进行约定:在签订补充协议2年内,若甩项工程具备施工条件,承包人必须按约定完成甩项工程,并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若补充协议签订满2年后甩项工程仍不具备施工条件,在具备条件时承包人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完成甩项工程,若承包人不愿完成甩项工程,发包人则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甩项工程。
注:其中措施费调整计算公式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为甩项验收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
承包人完成甩项工程的费用结算原则:
①根据实际再次进出场情况及留守看管情况,仅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退场期间守护看管费、为实施甩项工程采取的原报价时未考虑的特殊措施费,并按本合同计量计价相关约定办理收方、签证后计取费用。
②承包人完成甩项工程的实体内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仍按原合同清单报价及合同相关约定计取。
③措施费的结算原则: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文件规定计取。
按实计量的技术措施费按经发包人审批的方案及按实收方签证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已标价措施项目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确定。
除按实计算的技术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的措施费,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甩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与中标分部分项工程总金额之比乘以中标时措施费报价总金额(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计量的技术措施费外)进行结算。
④规费: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甩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金额与中标分部分项工程总金额之比乘以规费中标报价进行结算。
⑤税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其他涉及结算的计量计价原则按合同相应约定。
(十六)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123254366.84 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伍万肆仟叁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2706027.64元,暂列金额按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暂列金额已计税,计入总报价时不再计算税金)。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额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与本补遗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填报的每项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发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以本补遗发出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十七)补充图纸、 图纸答疑设计回复随本补遗一并发出,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十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调整为245万元。
(十九)投标人在造价软件完成报价,导出电子投标书时,若出现“接口要求单位工程 技术措施费至少设置一个分部,请设置后再次生成接口”情况,请投标人在“技术措施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下新建一个空白子分部即可。投标人本次投标,不因在“技术措施费”单位工程中新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为空白被否决。
(二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30分。
附件: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分部分项清单最高限价)
补充图纸
图纸答疑设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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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
[50000120240117019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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