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VAE再扩能项目高压调节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VAE再扩能项目高压调节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重庆招标中心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VAE再扩能项目高压调节阀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川维WF2024-VAE2-039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维WF2024-VAE2-039(WZ20240126-3817-78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独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调节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单座调节阀\CL900 1" 316/316+全部堆焊司太莱 标准型 Ⅴ 气动薄膜式 定位器+电磁阀+过滤减压阀+位置开关 | 4.00 | 台 | 包1-川维高压调节阀 | ||||
2 | 单座调节阀\CL1500 1" 316/316+全部堆焊司太莱 标准型 Ⅴ 气动薄膜式 定位器+电磁阀+过滤减压阀+位置开关 | 2.00 | 台 | 包1-川维高压调节阀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主要参数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3.1.7 调节阀制造商必须接受中石化委托第三方对6台阀门制造进行监检。 3.1.8 应附有调节阀所选材料的温压表或曲线;应有调节阀所需推力及所配执行机构的实际输出推力计算书,证明能够满足工况要求;必须全部采用法兰连接形式;必须附有气路图及其气路说明(气控)。 3.1.9 所有调节阀的阀门定位器由甲方提供。但调节阀制造商需保证预留DVC6200智能定位器安装位置,并对DVC6200智能定位器安装后阀门整体性能负责,应满足设计要求。 3.1.10 调节阀的切断附件(如电磁阀等)应直接作用于执行机构,电磁阀选用ASCO WSNF8327B102或诺冠同等品牌,24VDC低功耗型(≤4W);材质316SS不锈钢。如果低功耗型不适用,供应商应向买方提出建议。电磁阀应配一体式隔爆型接线盒,排气口带防护网且朝下。 3.1.11 所有电气和气动元件都必须用管线(316SS)连接在阀体上,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严禁散件供货,除非规格书中注明分体安装。安装支架和固定件应为耐腐蚀钢。所有气路元件使用316SS不锈钢材质;气动元件接口全部使用NPT螺纹,气路元件排放口设置防雨防潮设施且朝下。排放口如需设消音器,消音器外壳应为金属材质。 3.1.12 调节阀制造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阀?件结构图,阀?件结构不应采取多孔式导向或者多级降压结构。阀内件材料的选择应满足设计条件,阀芯采用堆焊司太莱合金,阀座及导向套采用316堆焊司太莱合金。阀杆采用不低于316不锈钢材质,阀杆密封符合ISO 15848 B级逸散标准,并提供第三方原始认证证书。 3.1.13 规格书有要求SIL等级的阀门、阀位开关、电磁阀,应提供 CNAS、COFRAC、DAKKS、ANSI 实验室颁发 SIL 认证证书。 3.1.14 根据装置危险区域的等级 G1/D1 区和 G2/D2 区,爆炸危险环境内所选用的所有电子仪表、部件和接线盒的组别温度不低于ⅡBT4 / IIIBT135℃,采用本安或防爆型仪表;电磁阀采用隔爆型 Exd;阀位开关采用接近式隔爆型 Exd,干接点输出。所有防爆产品应符合 IEC60079 和GB3836 标准,并提供具有 NEPSI、CNEX 等国家级认证结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3.1.15 卖方所供的阀门、执行机构及附件在制造厂组装测试完毕,不得在第三方场地组装。 3.1.16 国内品牌产品生产厂需提供企业 TS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此类产品的 TS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1.17 调节阀若为进口品牌,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必须设有工厂或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并说明卖方具有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进口品牌需提供关于此类产品的TS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1.18 投标文件(包括调节阀计算书等)应全部采用中文,并对本文件逐条响应,若有差异,应单独列出偏差表。 3.1.19 投标文件应提供与本项目6台高压调节阀同型号、同口径、同工况(高压乙烯),在近三年石油石化行业类似工况的良好业绩和合同及技术文件。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 17:00时至2024年1月3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6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中石化国事公司重庆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2月06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重庆招标中心 | |||||
地 址: | 重庆市长寿县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环球金融中心46层 | |||||
邮 编: | 401254 | 邮 编: | 400010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zhangjib@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yangjin@sinopec.com | |||||
2024年1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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