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南-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设备基础劳务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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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西南-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 设备基础劳务分包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式
1.1  采购条件
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需用的设备基础劳务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
  ?7?1询价采购   □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联重科重庆基地随车起重机智能制造项目    
2.2  采购编号:CNEC02011000000-LWXJ-23-0074               
2.3  项目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                      
2.4  采购范围: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范围内的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3#、4#厂房及其辅房、其他子项的设备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垫层、砂浆找平、挤塑板等施工、回填砂、砌体砖、基坑周边维护(钢管架+安全网挂设+刷漆),设备基础预埋件角钢、预埋钢板等预埋件施工。以及为保证施工质量、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所采取的一切措施。为完成设备基础工程而进行的辅助工作及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内容。
(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也不视为违约。
(2)分包人现场施工完成后须经承包人、监理及业主单位最终验收合格。
(3)分包人须按照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安排、要求做好与其他分包人配合工作,并承担因配合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4)分包人负责做好分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分包人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及清洁;分包人负责专业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堆码、装卸车及二次倒运等一切费用;分包人必须派专人每天负责整个生产作业面的清洁,无条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分包人须按照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安排、要求做好与其他分包人配合工作,并承担因配合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6)保险:分包人承担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管理规定应由分包人自行办理的一切保险费用。
(7)分包人自行解决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办公室及员工用餐(甲方不提供)。
2.5  标   包: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6  计划工期: 具体以甲方下发的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如发包人的质量标准高于合格标准,以发包人的质量标准为准,且视同乙方已在合同价中考虑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且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图纸中的设计说明;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现行国家、部颁、地方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设计要求、质量评定标准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全面达到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其他相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标准。
2.8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若当地取消劳务资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者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资质资料。
(2)信誉要求: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3)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其他情形:  / 
3.3  本次采购 □ 接受 ?7?1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应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9 日17:00止
4.2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需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才能参与,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可直接报名参与,缴纳的会员费售后不退)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3)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 不收取
 ?7?1每套售价 200 元,汇入第7条中指定帐号,我公司开具费用收据,售后不退。(注意:只接受电子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出账号必须为应答单位的单位账号,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的汇出账号)。
4.4 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中联重科项目+设备基础劳务+工本费”(可缩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7?1 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 指派专人送至      (地点)              。
5.3  注意事项
(1)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请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应答文件递交页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账户名称: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双流西航港支行
账    号:126609614919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15171754072 
电子邮箱:  10188952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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