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安全整改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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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安全整改项目(第二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安全整改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安全整改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主要实施内容:对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进行安装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旧棚拆除、新棚安装和上漆等。
2.2地点:江东污水处理厂。
2.2工期:5日历天。
2.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4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至今与项目相关业绩不低于1个,单次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即可。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本企业“基本信息”栏,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2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 9 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联系人:***
电 话:***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安全整改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主要实施内容:对江东污水处理厂应急物资库遮雨棚进行安装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旧棚拆除、新棚安装和上漆等。
2.2地点:江东污水处理厂。
2.2工期:5日历天。
2.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4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至今与项目相关业绩不低于1个,单次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即可。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本企业“基本信息”栏,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2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 9 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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