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YZQ23A0037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YZQ23A00371)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3A00371 采购执行编号:1064-231HD1415048
项目名称: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180.00元
最高限价:1,500,1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1,500,1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开标。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1222定稿-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doc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zip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项目概况:
“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3A00371 采购执行编号:1064-231HD1415048
项目名称: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180.00元
最高限价:1,500,1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 1,500,180.00元 | 1 | 批 | 一、用途: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数量:1批 三、简要技术规格描述:采购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缓解辖区道路拥堵。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50.018万元 |
最高限价总计:1,500,1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开标。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1222定稿-渝中区公安分局购辖区缓堵促畅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doc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zip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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