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站管辖内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3-12-10

【招标公告】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站管辖内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车站管辖内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站管辖内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74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站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站管辖内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重庆车站所辖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4个站内车站提供保安服务,承揽性质为服务业务外包。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须为成都局集团公司安保服务合格承接公司库入围供应商。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保安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3、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21年、2022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不得未负数,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投标单位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最近6个月出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
3.3.1、须具有近2年(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2个交通运输企业同类性质的服务业绩。
3.3.2、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提供不少于2个交通运输企业外包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与提供的业绩证明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2022年12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500名保安人员,并取得安保证(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提供最近6个月不少于10名保安员社保实缴缴纳证明(另附对应的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保证复印件)。
3.5.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并遵守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符合《铁路车站保安服务外包合同》及其附件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应如实向招标人提供正在履行的合同复印件(须明确注明提供服务的人数),投标人可提供的数量不满足招标数量,应对人员补充做出详细的说明,并做出书面承诺。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1210起至1214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9309426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1000万元(含)以下

1000~3000万元(含)

3000~5000万元(含)

5000万元~1亿元(含)

1亿元以上

代理服务费费率

1.5%

1.3%

1.0%

0.7%

0.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站
详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793094262@qq.com
邮政编码:610051 11.其它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12特别约定
1.本项目定标原则为:本标包件有且只能有一家中标单位。
2.招标人管辖范围及合同履行期内因新增车站安检业务量(含新线、已停办恢复客运业务车站)时,招标人可与本项目中标人通过协商按中标标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3.招标人所属车站因春运、特殊安保时期或新开站等需要增加安检通道或基于招标人生产力布局调整需要停办客运业务不再开展安检工作的,经招标人以及招标人指定单位核实后,在实施前正式通知中标人并据实增减并支付服务费用,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方增加安检通道以及因客流变化调整工作量的要求,提供好安检服务,对因停办业务、客流减少等导致工作量减少并致使中标人裁减人员的,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安检服务企业退出机制:
中标人(乙方)在安检外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以具体执行合同站段为单位)有权解除服务外包合同,中标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为:
(1)乙方发生危险品漏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漏检经3次整改无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乙方一年之内被甲方上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
(3)乙方合同签订范围内一年发生3次及以上车站安检人员罢工或消极怠工,或因安检人员罢工、消极怠工导致甲方车站无法开展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影响旅客运输次序的。
(4)乙方与旅客货主发生服务纠纷,情节严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5)甲方发现乙方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未兑现投标书安检人员实得薪酬标准承诺。
(6)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能保持相关资质持续合法有效,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8)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9)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受到主管机关处罚,限期未整改到位的。
(10)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安检服务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资格失效或被国家有权机关吊销,甲方可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5.招标方上级机构重新公布《安检管理办法》《安检奖励办法》等安检基础制度办法后,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此项约定纳入合同条款。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属地:**省**市
(用于开票及退还谈判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含税固定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01

1

重庆车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

重庆车站管辖内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


详见附表1

2024.1.1-2024.12.31

详见附表1

1466.112

25

每个岗位至少1人。


备注:1.招标人管辖范围及合同履行期内因新增车站保安业务量(含新线、已停办恢复客运业务车站)时,招标人可与本项目中标人通过协商按中标标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2.招标人所属车站因春运、特殊安保时期或新开站或基于招标人生产力布局调整需要停办客运业务不再开展保安工作的,经招标人以及招标人指定单位核实后,在实施前正式通知中标人并据实增减并支付服务费用,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方因客流变化调整工作量的要求,提供好保安服务,对因停办业务、客流减少等导致工作量减少并致使中标人裁减人员的,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附表1:








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江北机场站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需求明细表

序号

车站

2024年合同工作量(岗)

基本费用
(3360元/月)

服务质量考核
(250元/月)

培训、服装费(70元/月)

国定费用
(万元)

1

重庆北站

160

645.12

48

13.44

706.56

2

重庆西站

128

516.096

38.4

10.752

565.248

3

沙坪坝站

36

145.152

10.8

3.024

158.976

4

江北机场站

8

32.256

2.4

0.672

35.328

合计

332

1338.624

99.6

27.888

146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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