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本部院区新能源充电桩增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本部院区新能源充电桩增容工程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重庆 重庆市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新能源充电桩增容工程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40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采购计划立项,拟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住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49.3万元。
(三)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运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里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未提供者废标)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承包三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②竞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采购人提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7日9时至2023年12月13日16时(逾期失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12月7日9时至2023年12月3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投标文件1正1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由采购人向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采购人两江新院。
(八)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四《评标标准》”。
(九)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一)现场踏勘
1、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人员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统一踏勘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00,
3、踏勘现场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3883079032。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新增充电桩工程项目。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增交流充电桩(慢充)64台(设备功率7KW/台)、2台充电桩总配电柜、6台普通充电配电箱、64个空开箱等设备以及从配电房引入配电箱,从配电箱到空开箱再接入设备的WDZB-YJY电缆、钢制桥架的安装。
(二)服务要求:
主要材料品牌要求:
(三)服务标准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工程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最高限价:49.3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费,工程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采购保管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运输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工程保修费、企业与个人的养老统筹、节假日补助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生活费、医疗费、差旅费、利润、上缴税金等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所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额外费用。
(二)验收方式
工程验收由采购人主管部门组织审计处及使用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组成验收组;以验收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意见),作为采购人主管部门合同付款的依据。
(三)工程量收方签证
1、工程量签证原则: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计算式等要素必须齐全;符合定额计量规则,不得拆分计量;有定额计量的项目,不得签证计时工;与工程无关的事情不得进行借工签证。
2、由采购人主管部门组织,中标人、采购人主管部门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收方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原则上签证一事一签,如合并签证,请附每一项使用部门原始确认资料;
4、保证签证的及时性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全部完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以采购人出具的审计结论载明的结算金额为准(以审计出具的《工程结算书》为据);
2、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审计出具的《工程结算书》审定结果为据,向采购人财务部门提请合同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工程支付申请材料后,向中标人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95%工程款;剩余5%工程款待工程质保到期并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进行支付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再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
3、中标人每次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五)工程质保期
1、质保期:两年。
2、中标人应按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在质保期内的工程承担免费保修责任(如采购人违反操作规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但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在保修范围内的项目。
(六)安全施工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评分标准
2023年12月7日
(综合评分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新能源充电桩增容工程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40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采购计划立项,拟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住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49.3万元。
(三)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运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里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未提供者废标)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承包三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②竞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采购人提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7日9时至2023年12月13日16时(逾期失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12月7日9时至2023年12月3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报名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投标文件1正1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由采购人向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采购人两江新院。
(八)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四《评标标准》”。
(九)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一)现场踏勘
1、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人员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统一踏勘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00,
3、踏勘现场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3883079032。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新增充电桩工程项目。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增交流充电桩(慢充)64台(设备功率7KW/台)、2台充电桩总配电柜、6台普通充电配电箱、64个空开箱等设备以及从配电房引入配电箱,从配电箱到空开箱再接入设备的WDZB-YJY电缆、钢制桥架的安装。
(二)服务要求:
主要材料品牌要求:
名称 | 品牌 |
配电箱 | 德力西、正泰、施耐德等同档次 |
电线电缆 | 南方、鸽牌、渝丰等同档次 |
充电桩 | 中国普天、上汽安悦、星星充电等同档次 |
(三)服务标准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工程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最高限价:49.3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费,工程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采购保管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运输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工程保修费、企业与个人的养老统筹、节假日补助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生活费、医疗费、差旅费、利润、上缴税金等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所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额外费用。
(二)验收方式
工程验收由采购人主管部门组织审计处及使用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组成验收组;以验收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意见),作为采购人主管部门合同付款的依据。
(三)工程量收方签证
1、工程量签证原则: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计算式等要素必须齐全;符合定额计量规则,不得拆分计量;有定额计量的项目,不得签证计时工;与工程无关的事情不得进行借工签证。
2、由采购人主管部门组织,中标人、采购人主管部门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收方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原则上签证一事一签,如合并签证,请附每一项使用部门原始确认资料;
4、保证签证的及时性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全部完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以采购人出具的审计结论载明的结算金额为准(以审计出具的《工程结算书》为据);
2、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审计出具的《工程结算书》审定结果为据,向采购人财务部门提请合同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工程支付申请材料后,向中标人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95%工程款;剩余5%工程款待工程质保到期并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进行支付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再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
3、中标人每次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五)工程质保期
1、质保期:两年。
2、中标人应按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在质保期内的工程承担免费保修责任(如采购人违反操作规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但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在保修范围内的项目。
(六)安全施工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40%) | 4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部分 (60%) | 60 | 1,在保障功能、满足管理的前提下,科学地规划充电桩及配电箱安装场地,完善功能性布局,编制安装方案。(20分) 1.1方案中体现充电桩安装位置的合理性:(10分)。 1.2方案中体现拟增配电箱柜安装位置的合理性:(10分)。 以上各项单独评分 优:7-10分 良:4-6分 差:0-3分 | 提供方案或附图(格式自定) |
2、方案与现场结合的深度。(30分) 2.1方案中体现拟选用配电室及所用变压器使用负荷统计及新增充电桩设备对应负荷需求:(10分)。 2.2方案中明确选用低压配电屏回路及对应断路器型号:(10分)。 2.3方案中提供配电逻辑干线图及相关系统图:(10分)。 以上各项单独评分 优:7-10分 良:4-6分 差:0-3分 | 提供方案或附图 (格式自定) | |||
3、配电室电路的专项保障措施: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运行电路不能停电,需明确专项保障措施(5分) 优:4-5分 良:2-3分 差:0-1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 |||
4、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重难点分析及主要对策,施工程序、方法、工艺和技术保证措施,工程验收、质保期缺陷处理方案和保证措施。(5分) 优:4-5分 良:2-3分 差:0-1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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