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STSX-1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3-11-30

【招标公告】重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STSX-1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重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庆公司2024年-2025年员工食堂集中采购食材事项的申请
重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重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分别列入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公司综合办公楼本部食堂;木洞收费站食堂、双河口收费站食堂、丰盛收费站食堂、麻柳嘴收费站食堂、涪陵西收费站食堂、龙头港收费站食堂、新妙收费站食堂;一品收费站食堂、綦江收费站食堂、雷神店收费站食堂、古剑山收费站食堂、东溪收费站食堂、赶水收费站食堂、安稳收费站食堂共计15个食堂。
2.2 招标范围:
1、供货商每周向各站点食堂送货次数不少于3次,按照各站点食堂提出的物资配送明细于第二天早上8点前,按时保质保量送到指定地点,未经站点食堂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所需配送量。如出现高速封道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配送,可由供应商通知行政部后,供应商在送货群内指定相关站点就近自行采购菜品,但价格仍按供应商当天配送价结算。
2、配送食材物资包含:粮油、调料、副食、蔬菜、水果、奶蛋、家禽、肉类等一切食堂所需食品食材(不包含日用品)
3、供货商保证送货商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合格产品且无质量问题,生鲜类猪、牛、羊肉及家禽均有检疫证明,所送预包装商品应在送货单上标注生产日期,并保证配送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新鲜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每周至少保证三次生产日期为最新时间的鲜奶、乳制品配送。
4、各食堂对配送物资进行三方(供货商、食堂工作人员、站管人员或当班班长及班长指定的当班人员)当面验收及重量复核,必须经收货点两人以上验收签字方为有效,无双签的菜品送货验收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验收若出现当场验收不合格商品(包装、质量、数量),应当场要求供货商进行退换,供货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产品,保证食堂正常开餐。
5、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配送(如非当季食材、非本地食材),供货商将及时与食堂沟通更换品种,满足食堂需要。
6、供货商在各收费站食堂要有就近配送点,如出现临时接待任务或是厨师临时加单情况,供货商也能积极响应,就近保质保量配送到点。
7、商品单价确定方式:每月进行一次市场采价,采价地为重庆主城八区内的新世纪超市或永辉超市执行单价(以上两个超市的销售价下浮可优选)。肉禽类商品为主城内大型农贸市场进行鲜活肉禽采价。每月月初进行采价确定的单价为当月食材采购单价。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接过1次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企业信誉
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的各项规定。
主要人员
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月  29 日至2023年 12 月 5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7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  月 7  日 9 时30 分。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开迎路666号
邮  编:401336
电  话:*** 
传  真:023-85716001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 100029
电话: 010-84896987 15011407575
传真: 010-84896937
联系人:赵军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需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复印件(正本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接过1次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注:1、业绩证明文件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需反映项目服务起始时间、项目金额、主要工作内容。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项目服务起始时间、项目金额、主要工作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项目规模、主要工作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 G1100000175155258001001 标段名称: STSX-1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1-29 1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5 15:00
询问截止时间: 2023-12-06 09:30 异议截止时间: 2023-12-06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7 09:30 开标时间: 2023-12-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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