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移动存储管理模块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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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重庆 重庆市 采购单位 重庆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公告(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移动存储管理模块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重庆市人民医院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移动存储管理模块采购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经重庆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立项,通过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三)项目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工作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采购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1(住院部二楼),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采购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1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3年11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采购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采购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采购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采购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投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采购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履约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投标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投标人承担。
6、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3310322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2975168312@qq.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报名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二、技术需求
序号
功能名称
技术需求明细
1
移动存储介质注册
实现客户端自主申请移动存储介质注册,管理员统一对申请进行审批。实现管理员对入网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注册。可对已注册的移动介质进行管理,包括授权、启用、停用、删除、取消注册、导出注册列表等。
2
自动审批
实现管理员设置自动审批客户端注册请求,不同分组可设置不同审批规则。
3
读写权限划分
实现移动存储介质读写权限划分设置,有效控制不明来历的移动存储可能带来的病毒传播等隐患。
4
外出管理
实现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管理,并可以设置外出使用权限与有效时间。
5
点对点授权
实现U盘与终端进行点对点的授权,可以灵活控制单个U盘在不同终端上拥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6
注册信息报表
统计移动存储设备的注册信息生成报表,包括U盘插拔日志、管理员注册日志和安全U盘日志。
7
移动存储介质权限设置
实现移动存储介质权限设为普通设备与加密设备,可设置是否允许网外使用。
8
授权
与医院现有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共用一个控制中心,无需额外部署控制中心,移动存储管理功能授权点位≥1700点。
9
售后服务
三年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原厂鲜章。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技术需求”后进行准确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接口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补偿额外费用。
(二)验收方式
1、完成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移动存储管理模块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常,由采购人主管部门(信息处)组织验收,确认建设内容、系统功能和性能,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记录单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
(三)付款方式
1、自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时,中标人需提供双方填写的项目验收合格单作为支付依据。
2、质保期满后,经信息处再次确认建设内容、系统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经确认合格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再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
3、中标人每次结算须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四)质保期及售后
1、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3年(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售后服务
①质保期内,中标人需保障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移动存储管理模块的安全有效性。
②质保期内,需提供功能模块、版本等的免费升级服务。
③如出现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移动存储管理模块故障等突发事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处置,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处理进度。一般故障1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置,并恢复系统正常。严重故障需2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置,并恢复系统正常。
④服务期内,服务人工费免费(含交通、住宿、服务工时等),服务所涉及的一切工具、配件和耗材等均为免费。
⑤服务期内提供专人专线7×24小时服务、专属售后服务工程师。
⑥中标人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采购人机房管理、网络与安全、信息保密等制度。
(五)争议解决
凡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投标人与采购人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其他
1、投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投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投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因投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投标人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投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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